盧元公信奉道術。

空閑的日子和朋友談論,必定涉及有關神仙的事情。

他說,我有一個表弟,叫韋卿材。大和年間,經選擇合格,授官江淮縣的縣令,赴任出京那天,親戚朋友都來相送。

他離開灞水滻河的時候,已經日落黃昏了。

走了一二十裏以外,覺得道路逐漸異常,不是往常日子經過的地方,再向前望,有燈光閃耀的樣子,林木青翠茂盛,好像不是人間。

不久,有一個人在馬前拜見。

象州、縣裏擔任偵察任務的官吏。他問韋卿材說:“從什麼地方到這裏?這不是俗世。”

不一會兒,又有一個人來到,對先前那個拜見的人說:“既然到這了,就需要快報告給上公。”

韋卿材問他們道:“上公是什麼品級呀?”

官吏也不回答,退了幾步轉身跑著離去了。

不一會兒,大聲連續呼喊說:“上公到!”

韋卿材下了馬,小步跑著進了門,裏麵卻是高大的房屋,刻畫的牆壁,一層一層的樓閣,曲徑回廊侍衛森嚴肅穆,極似王侯。看見一個人,年齡約有四十歲,頭上戴著平常的頭巾,身上穿著樸素的衣服。

在遠處對韋卿材說:“上到台階上來。”

韋卿材叩拜而上。命令他坐下,慰勞了很長時間,也沒有佳肴、美酒、茶水、果品之類的設置。

上公慢慢地對韋卿材說:我因為世道混亂,許多人家或家族,聚集起來,逃避在這裏,眾人推舉我為長,強迫叫我“上公”。

這幾百年來,也沒號令約束,僅僅是任其自然罷了。

公能夠到這,是我們這塵俗之地的榮幸,這裏不可以久留。公應當快一點離開。上公命令手下人拿來十匹絹贈送給韋卿材。

韋卿材出門上馬,去尋找舊路。回過頭來看,再也看不到所見的一切了。

半夜,月光不明亮,韋卿材隻能讓馬隨便走。到天明,就已經在大路上了。在旅館中暫時休息。

向別人詢問昨天所見的事,沒有能夠知道的人。

取出絹來看,光亮潔白,可以照影。

韋卿材於是包裹著絹暫且入京,到親友家去,一五一十地述說了他遇到的那件事。順便把絹分別贈給自己親近喜愛的人。

韋卿材說,約莫那個地方,是在驪山藍田之間,大概是地仙吧!

【原文】盧元公奉道。暇日與賓友話言,必及神仙之事,雲,某有表弟韋卿材,大和中,選授江淮縣宰,赴任出京日,親朋相送,離灞滻時,已曛暮矣。行一二十裏外,覺道路漸異,非常日經過之處。既望其中,有燈燭熒煌之狀,林木蔥倩,似非人間。頃之,有謁於馬前者,如州縣候吏,問韋曰:“自何至此?此非俗世。”俄傾,複有一人至,謂前謁者曰:“既至矣,則須速報上公。”韋問曰:“上公何品秩也?”吏亦不對,卻走而去。逡巡,遽聲連呼曰:“上公屆?”韋下馬,趨走入門。則峻宇雕牆,重廊複閣,侍衛嚴肅,擬於王侯。見一人年可四十歲,平上幘,衣素服,遙謂韋曰:“上階。”韋拜而上。命坐,慰勞久之,亦無肴酒湯果之設。徐謂韋曰:“某因世亂,百家相乣,竄避於此,眾推為長,強謂上公。爾來數百年,亦無號令約束,但任之自然而已。公得至此,塵俗之幸也。不可久留,當宜速去。”命取絹十疋贈之。韋出門上馬,卻尋舊路,回望亦無所見矣。半夜朧月,信足而行,至明,則已在官路,逆旅暫歇。詢之於人,且無能知者。取絹視之,光白可鑒。韋遂裹卻入京,詣親友,具述其事,因以絹分親愛。韋雲:“約其處,乃在驪山藍田之間,蓋地仙也。”(出《尚書故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