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夫許方,就是前麵所記載的夜裏碰到醉鬼的那個人。

他屠宰驢子的時候,先在地上掘出一條壕溝,在上麵放一塊板,板的四角穿四個孔,把驢的腳嵌進去。

有來買肉的,隨著所買的多少,用壺灌滾水澆驢的身子,使得毛脫肉熟,然後割而取之,說是必定要這樣肉才爽脆甘美。

過了一兩天,驢的肉被割盡,方才死去。

驢還沒有死時,箝住它的口不讓出聲,它目光怒射,炯炯地像兩支蠟燭,慘不忍看,而許方卻不當回事。

後來許方患病,遍身潰爛得沒有一塊完好的皮膚,形狀同他所屠宰的驢一樣。

在床褥上翻來覆去,求死不得,哀聲號叫了四五十天才斷氣。

他在病中痛切地自責,並囑咐他的兒子誌學趕緊更換職業。

許方死了之後,誌學於是改而殺豬。

我小時候還見到過他,現今沒有聽說他有子孫,想來已經絕嗣很久了。《閱微草堂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