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畜供作食用,這是常理。

但是殺過了頭,就成為罪惡冤孽。

不是應該殺的人而去殺它,它也會報冤的。

烏魯木齊把總茹大業說:吉木薩遊擊派遣奴仆入山尋找雪蓮,迷路不得回來。

一天夜裏,夢見奴仆滿身是血而來說:“在某山碰到瑪哈沁,被碎割吃掉了,剩餘的骸骨還在橋南第幾棵鬆樹下麵,懇求前往追尋。”

遊擊派遣下屬軍官尋到樹下,果然血汙狼藉,但是看去都是羊骨。

原來放牧的士兵共同偷盜了一隻官府飼養的羊,在這裏殺掉了。

人們還疑心奴仆或者死在別的處所。

過了兩天,奴仆靠著打獵的引路歸來,方才知道是羊借奴仆的魂,用來揭發放牧士兵的罪過罷了。《閱微草堂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