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布政使張寶南先生是先祖母的堂弟。

他的夫人愛吃鱉羹。

有一天,廚子買了一隻大鱉,剛砍掉鱉的頭,便有一個長四五寸的小人從鱉的脖腔裏蹦出來,繞著鱉跑來跑去。

廚子嚇得昏倒在地。

大家把他救醒,小人也不知跑到哪兒去了。

等剖開鱉腹,發現小人在裏麵,已經死了。

先祖母曾拿過小人一看,先母當時還小,也在一旁觀看。

小人的裝飾象職員圖裏的回回:帽子是黃色的,夾袍是藍色的,腰帶是紅色的,靴子是黑色的,衣著紋理分明,象畫的一樣,臉麵手腳卻象雕刻的一樣。

館師岑某認識這個人,他說:“這種小人叫鱉寶,如果能活捉它,剖開人的胳膊放在肉裏,它就能靠喝人血為生。

人的胳膊裏有這種寶物,那麼地裏的金銀珠寶之類,隔著土便能看見了。

人被它喝光了血就死了,子孫又可以割開胳膊把它放進去,這樣,就可以世世代代享用無窮而富裕了。”

廚子聽了極為懊悔。

每當想到這事,就打自己的嘴巴。

外祖母曹太夫人說:“據岑館師說,這是以命換財。人既然願意用命去拚,那發財的道兒就多了,何必割開胳膊來養鱉?”

廚子始終懊惱不已,竟抑鬱而死。《閱微草堂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