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十八歲時考中解元,後來五十歲了還不及第,就拜見葉靖法師問原因。

法師祈禱專管科舉的文昌帝君指示,帝君命令官吏拿籍簿出示說:“李登初生之時,玉帝賜玉印,讓他十八歲中解元,十九歲作狀元,五十二歲時出任右丞相。而他中解元後,私下調戲鄰家女兒,事情雖未得手,他反而將鄰女之父告下獄,因為這個原因功名推遲十年,並降二甲。後來又因侵占他哥哥的屋基打官司,因此功名又推遲十年,降三甲。後來又在長安旅店中,奸淫一位良家婦女,又推遲十年。而今又奸淫鄰家女子,為惡多端,不知改悔,官祿全被削去,死期快到了。”

法師將上述情況告訴李登,李登聽了,羞愧悔恨至極,不久便死了。

【批】李登可謂是個反複為自己製造枷鎖的人,假使他早生悔恨心,修德贖罪,那麼狀元宰相還是可以得到的。

退一步講,犯了一次罪,後麵不再作惡,那麼功名富貴還可以得到一半。

狀元宰相是天地的栽培、祖宗積德才得來的,現在被他一人削盡消光,實在是深深辜負天地祖宗的恩澤啊!

況且所謂邪淫之樂,較之功名富貴之樂,萬分不及其一,而以終身富貴,僅僅換來片刻歡娛,真是愚蠢至極!由狀元官至宰相,數百年間,僅見有一二人,而因為有邪淫這一孽行,榮華富貴蕩然無存。

更何況命運福報遠遠不及李登的,如果所造的孽又與李登相同,恐怕掌管簿籍的神明,未必隻是用“降低官甲“、“讓功名延期,以等待犯人的悔改”等來警示處罰。危險,危險啊!

如今那些才高學廣,卻窮困潦倒至老的人,應該自己反省一生中的所作所為,是否曾經犯過邪淫這類的罪孽?

【原文】李登,年十八為解元,後五十不第,詣葉法師師間故。師以叩文昌帝君,帝君命吏持籍示曰:李登生時,上帝賜玉印,十八發解,十九作狀元,五十二位右相。緣得舉後,私窺鄰女,事雖不諧。而係其父於獄,以此遲十年,降二甲,繼又侵其兄屋基,至形於訟,又遲十年,降三甲,又後於長安邸中淫一良家婦,又遲十年。今又盜鄰女,為惡不悔,祿籍削盡,期將至矣。師歸以告,登遂愧恨而死。

[批]李登所謂梏之反覆者也。使其早生悔恨。修德贖怨。則狀元宰相。可以完璧歸趙。即不然。一之為甚。後業不作。則科甲顯榮。猶可得半而居。乃舉天地之所栽培。祖宗之所積累。而為一人戕削殆盡。辜負無窮矣。且邪淫之業。視科甲萬不及一。乃以終身富貴。僅易片刻歡娛。不亦愚甚。噎。狀元而為宰相。數百年中僅見一二。而因此一孽。蕩然無遺。況他人星命。萬分不及李登。而造孽同之。吾恐司祿神。未必僅降甲以示罰。而猶展期以侍其改也。危乎危乎。今之才高學廣。而竟窮困不過以老者。宜自返平生。曾有此種罪孽否。《壽康寶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