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林峻進了餐館被敲了一竹杠,還粒米未進就匆匆忙忙地奪門而出。他隨便找了個方向就小跑起來。他想著,既然是周末,不如就回家一趟算了,也順便預支點生活費。他下意識地捏了捏牛仔褲後袋插著的錢包,那裏人民幣已經所剩不多。他停下了,攔了一輛的士往家裏去了。
回到家裏,在父母的目瞪口呆下,狂掃了一遍餐桌,然後就說有點累要回房睡覺。剩下林峻父母在大廳裏悄聲爭辯著林峻究竟有沒事。林母堅持說有事,林父則說一定沒有。
林峻回到自己的房間,拉開窗簾靜靜地站定。他回想今天的糟老頭子,覺得事事露出蹊蹺。首先,一甩手就把這個近一米七重一百四的家夥甩出半條街,這點就很不符合常理。先不說自己有沒有這麼大力氣,單是另一個條件就無法滿足:難道甩他的時候他特麼的就不會放手麼?!其次,那本厚厚的書怎麼就放在自己口袋了?而且自己還毫無感覺?!再次,他怎麼會知道自己口袋裏有兩千塊?!
林峻覺得太不可思議了,整天的經曆透露著詭異,但卻說不出所以然來。不過既然吃飽了,他就想著休息一下了。他脫下他的長襖,隨手一甩,但並沒有如意料中的那樣掛在門口的三角衣架上,沒有飛到衣架邊就落地了。
“咚!”一聲悶響傳來。
林峻的眼睛一跳,趕忙跑過去拿起衣服,伸手就向口袋摸去。他愣神了,“咚咚”幾步就倒退著坐到了床上,他的手上赫然出現了從胖乞丐那裏買來的漫畫書!兩千塊一本的漫畫書!
林峻趕忙左右瞅了瞅,沒發現任何異樣。但他隨即笑了出來,直怪自己太過神經質。但他馬上又不笑了。這事可不簡單啊。反正也無事可做,又不知道胖乞丐耍的什麼寶,所以索性就翻開書本。
書雖然厚,不過卻隻有百來頁,都是油印紙。林峻翻開封麵,上書“金體術”三個大字,配以金色,看起來真的金光閃閃。他繼續往下翻,每一頁都印著一個金發金體的英俊男,或站或立或打坐,乍一看,都是各種武功的起手式。林峻看了某頁圖片下麵的文字解釋:
此式名叫天狗食月,又名吞天,上連“橫掃天下”,下連“怒震河山”。顧名思義,此式練到極致,能吞天,能食月,肉體已達化境。
林峻朝那畫看去,隻見那個英俊男蹲著馬步,頭後仰,眼圓睜,嘴微張。林峻笑了,氣吞山河的氣勢他沒看到,卻看到了公開的便秘。
他繼續胡亂翻了幾頁,心裏感慨著這不就是十來年前興起又很快衰落的玄幻小說的套路嘛,沒想做成了這本“武功秘籍”。武功秘籍啊,每個有理想有衝勁的年輕人都渴望的東西,一件足以讓自己神功蓋世,功蓋千秋的東西!
這樣想著,一本書就翻剩幾頁了,他暗想自己天真幼稚。正想合上書時,他的目光陡然凝聚到了書頁上。
“仙界本為人界,但仙的力量太過強大,對普通人來說是毀滅之源,故而天地化而為二,一部在人間,一部在仙界。仙界有陣法相助,天地靈氣常年不滅,故而仙人力量日益強大,傳說中已有人突破時空限製,遨遊無限宇宙。
“仙界,人分兩種,一種入聖,一種崇魔。入聖者為仙之道,崇魔者以魔為神。他們蓄靈力於五髒六腑,力滿而級升,總有七階,每階八級。傳說突破時空者即已超過七階之仙。”
林峻馬上被吸引了,好像看到一部史詩般的小說,看到它的冰山一角,就想窺其全豹。他馬上翻回了故事的開端,攤開在書桌上,端正地展開閱讀。
林峻了解到,故事裏有這麼一個地方,地方天圓,地域寬廣,人口眾多。裏麵有充足的用來充當能量的靈力,人們可以由修煉而變得強大。如上所說,人分兩種,一仙一魔,仙修行的一般都是仙道術,魔則修行魔道術。但仙魔隻是修行方法不一樣,但魔更可能為了實力的提升而有損他人,故被稱為魔道。除仙魔外,有一種亦正亦邪半人半鬼的東西,叫做幽靈,此中有極強殺手的存在,叫做幽靈暗手,不管仙魔都極其忌憚。還有一類比較特殊的存在,他們專門修煉身體,以身入道,亦能達崩天裂地之威。但此種人已經消亡多時,不見發揮了,以故他們都被遺忘得差不多了。現在仙道和魔道是兩大陣營,不時爆發大小衝突,如此情況已經維持了幾千年了,也無爆發全麵戰爭的危險。術分三類,有陣法,有魔法,有靈技,都需以靈力支持。陣法則要求更高,需有高等級的精神力才能學會,靈技則普遍適用於各種人,不以群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