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忘年(1 / 2)

StephenC.O'ConnellCenter。

當球迷們聽到球場中央的黛娜說,‘讓我們歡迎,來自紐約皇後區的街球王,拉夫阿爾斯通’的時候,不少人頓時尖叫起來。

“阿爾斯通終於要上場了嗎?”

“實話說,雖然泰隆埃文斯也很厲害,但是我今天來這裏最想看到的卻是阿爾斯通和吳越的鬥牛。”

“我來自曼哈頓中城,你知道嗎?我們那裏有孩子們打球都身穿阿爾斯通的球衣,這僅是在曼哈頓,要是在皇後區,我敢說沒有任何籃球運動員的名氣比他大。”

球迷們熱議的時候,場邊一個黑瘦的男人站了起來。

拉夫阿爾斯通,身高1.88米,76年生於美國紐約南牙買加,是一位暫時沒有NBA球隊要的籃球運動員

之所以說暫時沒有NBA球隊要,是因為自從他98年被雄鹿隊選中進入NBA,到現在,他的NBA職業生涯一直是斷斷續續的,不是被下放到NCBA,就是被解約,這個賽季本來是加盟了勇士隊的,可是半個月前又遭到了拋棄。

據說休斯頓火箭隊看重了他,但是到目前為止一切也都還沒有定論。

可以這麼說,他的NBA生涯至今仍然是一段非常不順利的經曆。

但是比起在NBA的失意,在街球界他依然春風得意。

跟泰隆埃文斯不同,泰隆埃文斯是覺得自己在街球界打的風生水起,完全沒必要去打NBA,也不屑於打NBA。而對於阿爾斯通來說,他總是覺得打街球給自己的挑戰已經不多了

15歲,在洛克公園打贏了18歲以上成人組的比賽,他的出神入化的街球技藝那時就已經被人嘖嘖稱道了。

17歲,他在洛克公園打比賽,會造成洛克公園附近的交通堵塞,停車量會比平時多三倍。洛克公園所在的155街,會在這一天聚集上千人。

18歲,他的街球動作,被整理製作成錄像帶——And1MixTape,救活了當時岌岌可危的小公司And1,而後這個公司一夜成名。

同年,美國《灌籃》雜誌的編輯們在看過他的錄像帶之後,立馬把阿爾斯通的照片作為一期雜誌的封麵,並在內頁的文章中評價他為“世界上最好的組織後衛”。

又是同年,NBA諸多球星在看到阿爾斯通的錄像帶之後,一直在罵髒話,“FUCK,還能做出這樣的動作。”“damn-it,太他媽的牛逼了。”

洛克公園EBC聯賽新聞官鮑勃麥克羅爾更是說,是阿爾斯通讓我們這個聯賽重獲生機,並且被世人所知。

19歲,他進入大學,從那時候起,他才正式想著要去參加NBA選秀。

這幾年,他的NBA生涯似乎是很不順利的,但是對於紐約的街球界來說,這實在是一件太好不過的事情了,有人曾經說過,現在阿爾斯通的不幸對於街球迷來說是大幸運,因為又能在街球場看他打街球了。雖然不知道什麼時候阿爾斯通又會加盟某支NBA球隊,但是現在能多看一場阿爾斯通的街球比賽,那就是無限的幸福。

其實阿爾斯通從大學開始一直想去打NBA,除了想證明自己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從內心深處知道,在紐約打街頭籃球是沒有很廣闊的出頭之日的,雖然也能靠著商業比賽掙一些錢和所謂的獎金,但是長久在街頭打比賽,難免會跟暴力和黑暗勢力扯上關係,他也知道,已經有不少偉大的街球手載在這個上麵了。

事實上以他的個性來講,他並不是一個張揚的人,而且與他在街球界呼風喚雨風風光光的形象不同,私底下,他甚至是一個有些自卑自憐的人。

從小他就沒有太多的朋友,6歲有了母親給他的第一個籃球之後,他幾乎連睡覺都在抱著,無論去哪裏他都會帶上自己的籃球。

隻有籃球是他童年最重要的夥伴。

這樣一個人是非常渴望穩定的。

所以他經常會想,也許去到NBA不能成為‘龍頭’,甚至會成為鳳尾,但是最起碼能獲得更大的挑戰,在那裏也可以讓自己專注的比賽,如果能待下去更可以擁有穩定的生活。

今天來這裏與吳越單挑,他也是想間接的證明自己的實力,畢竟吳越現在可是NBA最火的球員之一。

“阿爾斯通,終於要出場了。”

“快拍照。”

“一會兒比賽結束,我一定要去跟他合影。”

看到拉夫阿爾斯通進入視野中,球迷中有些人的目光竟出現了狂熱的色彩,當他們想著接下來阿爾斯通和吳越的比賽將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結局的時候,又看到,泰隆埃文斯竟然也站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