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記事起,我就住在了孤兒院。我不知道在這世上我還有什麼親人,更不知道他們為什麼狠心的遺棄了我。我恨他們,真的很恨。在我十歲那年,這裏來了一個很漂亮的男孩子,他有一雙大大的眼睛,很溫柔也很溫暖。我隻知道他和別的小朋友不一樣,他會給我講故事,我最喜歡聽灰姑娘的故事,他也總會一遍遍講給我聽。他還會時不時的給我棒棒糖吃,也會在我難過的時候,安靜的陪在我身邊。 但不到一個月,他就被人領養走了,領養他的人好像是一個教授。也許是那一年的三色堇開的很好吧,所以我記的很清楚。這記憶一直持續到我十八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