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清歌回道:“可能要下雨了吧。”
“為什麼下雨就要搬家?”
阮清歌又回:“因為害怕被淹死。”
阮承光額頭上仿佛頂著一個巨大的問號,“難道螞蟻不會遊泳嗎?”
“因為……它沒有手呀。”阮清歌抿著唇,忍住了笑意。
“哦——”阮承光恍然大悟,拽下老師剛發的紅領巾,腦門上又是一個問號,“為什麼紅領巾是紅色的?”
阮清歌愣了下,遲疑地說:“因為被烈士的鮮血染紅了。”
“烈士是什麼?”
阮清歌想了想,用盡可能淺顯的語言解釋給兒子聽:“很久很久以前,在外婆還沒出生前,有幾個壞蛋想要占領我們的家園,勇敢的烈士犧牲自己的生命把壞蛋趕了出去。”
阮承光再次哦了一聲,“清歌你真棒!”他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圓地背誦著剛剛學會的一首兒歌:“小兔小兔輕輕跳,小狗小狗慢慢跑。要是踩疼了小草,我就不跟你們好。”
“承光也很棒哦!”阮清歌唇邊再次泛起笑來。
得到媽媽的表揚,阮承光得瑟地揮舞著手中的紅領巾。一個不小心,紅領巾被甩了出去,飄到馬路上。他鬆開阮清歌的手,跑過去撿。
嘎吱——
急促的刹車聲響起。一輛黑色的寶馬車一個急刹,車輪胎在地麵擦出了一米長的印痕。
阮清歌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門眼,把視線轉向聲音傳來的方向,驚慌地叫道:“承光!”在拉布拉多犬的帶路下,她焦急地趕了過去。
“媽媽,我沒事。”阮承光忍著疼痛,爬了起來,心有餘悸地環住了她的腰身。
司機搖下車窗,探出頭,破口大罵:“走路沒長眼睛嗎?趕著投胎嗎?”
阮清歌連忙把兒子藏在身後,不停地道歉。
“眼睛瞎了嗎?真是晦氣!”司機還在喋喋不休地叫罵,被坐在後車座的男人製止了。
寧南星打開車門,向那對母子走去。
那個母親出乎意料的年輕,穿著一身黑色的職業套裙,清麗素淨的臉上浮現出隱隱的不安。而那個小孩在見到他的那刻,竄了出來,像是老鷹抓小雞裏的母雞,張開雙臂,擋在母親麵前,警惕地望著他。
“小朋友,你的手——”寧南星掏出口袋裏的手帕,按在他出血的手腕上,柔聲道,“叔叔去藥店買藥,你等著。”
阮清歌蹙起了眉頭,急促地問道:“承光,你的手受傷了嗎?”
寧南星訝異地看著她,這才發現她的眼睛黯淡無神,空茫而無焦聚。
原來是盲人啊……
阮清歌側過臉,眼睛越過他的肩頭,茫然地望向前方不知名的某一點,帶著某種讓人心酸的執拗,說:“我是視覺障礙者。這位先生,麻煩你告訴我承光傷的重不重。”
“一點擦傷。請稍等。”寧南星快步朝附近的藥店走去。沒多久,又回來了。他先用酒精清洗阮承光的傷口,細細消毒後,往創麵塗了些紅藥水。
阮承光咬著牙,一聲不吭。他不是不疼,隻是一旦喊疼,媽媽因為看不見,會更加的擔心。“叔叔,謝謝你。”阮承光頗有禮貌地道謝。
寧南星撿起路麵上的紅領巾,放到阮承光手中,微微笑道:“髒了。回去洗下。”
不想,阮承光堅決地搖了搖頭,“不能洗。紅領巾是用烈士的鮮血染紅的,洗了就變成白領巾了。”
寧南星被他的童真逗樂了,摸著他的頭,輕聲軟語地問:“小朋友,你知道烈士是什麼嗎?”
“我知道。清歌告訴我,很久很久以前,在外婆還沒出生前,有幾個怪獸想要占領地球。烈士就是奧特曼,犧牲自己的性命把怪獸趕了出去。”說話間,阮承光那對烏黑的眸子映著外頭的日光,清澈而明亮。
阮清歌大囧,她什麼時候這麼說的?
“哈哈——”寧南星虛握著拳抵在唇邊笑了出聲,正要繼續閑聊時,從車裏傳出了低沉醇厚的嗓音。
“寧南星,別再浪費我的時間。上車!”那人的語氣極為的涼淡,聽的出,他的耐心已經用光了。
阮清歌這才意識到,除了司機外,車裏還有一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