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烈日烘烤著大地,路邊樹上傳來了急促的蟬鳴,似乎是對著這逆天高溫的抗議。
國家發布了高溫紅色預警,很多人都在路邊利用地麵溫度煎熟了雞蛋。
當下課鈴聲響起時,一個矯健的身影背著書包急速的竄出了南州大學的校門,在烈日下揮汗如雨的奔跑。
當他跑進一家小餐館時,穿著肮髒圍裙,胖如豬的老板娘冷著臉走了過來,手裏揮動著沾滿蒼蠅殘肢的蒼蠅拍,道:“龍少天,你又遲到了五分鍾,今天的工資扣掉十塊。”
龍少天默默的點點頭,走到餐館的更衣室,換上了肮髒的圍裙,站在堆滿了髒碗的水池邊,開始揮汗幹活。
龍少天是南州市,南州大學的大二學生,成績雖說不是很優異,但是也算中上。他的生活原本也是小康,但是兩年前他的父母因為一次車禍雙雙去世,讓他成了孤家寡人,父母除了一套40平米的老公寓房子以外,什麼都沒有留給他。
為了上學和生活,除了幾樣必須的家電和家具,其他的幾乎都被他賣掉了,直到大二尾聲的這段時間,他不得不一邊工作一邊上學,他曾經有過賣房子的衝動,但是後來一想,如果把房子都賣了的話,他就真的無家可歸,流落街頭了。
他一個下午要頂著高溫洗幾百隻碗,還要拖地掃地,將餐館的桌子全部擦幹淨,每次做完這些事情之後,都已經是夜晚了,但是他這些工作的酬勞,僅僅隻有三十塊錢。每次遲到,黑心的老板娘就要扣掉他10塊錢,剩下的20塊,或許在一般人眼裏,僅僅隻是一包煙。
夜晚,當他把工作全部做完時,他的衣服已經被汗水浸濕了,老板娘給了他這個月的工錢,除去扣掉的,一共隻有800塊,這是他一個月的生活費。
當他走過沒有一絲燈光的樓道,回到家徒四壁的房子時,他整個人都累癱在了床上,脫下了濕漉漉的衣服和褲子,愜意的躺著休息。
就在這時,手機短信的聲音響起,他拿出了一部極度落伍的彩屏手機,上麵是女友辰嬌的短信:“我明天生日,你還記得嗎?以前過生日你都帶我去吃麵,這一次,我在奧福瑞西餐廳過,你明天下午5點過來。”
龍少天呆呆的望著手機上的短信,捏了捏手裏一團百元大鈔,陷入了沉思。
辰嬌是他高中時就好上的外地女朋友,長的雖然不算傾國傾城,但是也算是頗有姿色,當時的龍少天也是學校的長跑健將,兩人情投意合,私定終身,在高中畢業時開了房。
兩人考上了同一所大學,也就是南州大學,但是就在考上大學沒多久,龍少天的父母就去世了,之後的龍少天十分的拮據,這一點也讓的他與辰嬌的感情起了波瀾。
他沒有忘記辰嬌的生日,但是他的確想帶她去吃麵,因為很便宜,可是這一次辰嬌既然開口了,作為男朋友,也不好拒絕,想了一下,去奧福瑞吃頓飯起碼要五百塊錢,自己有800百,花五百的話,自己這個月就隻能吃5毛錢一個的實心饅頭了。
不過既然自己是男人,就不能負了女人的期望,他立馬回短信過去:“好,寶貝,我明天不僅請你去奧福瑞,我還會送你一個很珍貴的禮物。”
發完短信,他打開了燈【節省的他一般都不舍得開燈】,從抽屜裏拿出了一個帶鎖的小盒子,用鑰匙打開之後,裏麵是一串銀項鏈和一枚戒指。這是他母親的遺物,用來留個念想。
看了一下項鏈,又看了一下戒指,他把戒指拿了出來,戒指是銀的,但是頂端有一個類似黑色水晶的東西鑲嵌在上麵,在燈光下很好看,他決定把這枚戒指當禮物送給辰嬌。
一來他的確沒錢再去買禮物了,二來這是他母親的遺物,隻要辰嬌有點腦子,就會明白龍少天的深意,這是對她一輩子的許諾。
將那枚戒指戴在而來自己的手指上,龍少天打開了一個小抽屜,拿出了一件七匹狼T恤和一條森馬牛仔褲,這套衣服是他的壓箱底,其他的都被他低價出售了,隻有在出席正式場合他才會穿,雖然這套衣服早已過時。
他將衣服和褲子對著自己的身子比了比,暗歎自己沒有長胖之後,便躺在床上開始幻想辰嬌看到自己手裏的戒指時會是什麼樣的表情,是感動的哭,還是直接掏錢開房?
想著想著他就睡著了,第二天,他上完課就沒去餐館上班,在家裏好好洗了個澡,換上了七匹狼的T恤和森馬的牛仔褲,穿著老爸以前的棕色皮鞋,口袋裏揣著八百塊錢走出了家門。
下午的太陽雖然沒有中午那麼毒辣,不過空氣依然如同火爐,樹上的飛鳥一蹶不振的棲息著,似乎是被高溫烤的休克了。
路邊隨處可以看見被地麵溫度烤熟的雞蛋殘渣,也不知道是哪些腦殘的信手塗鴉。
龍少天身穿綠色的七匹狼T恤和森馬牛仔褲,穿著棕色皮鞋漫步在南州市市中心的街頭,路邊隨處可見穿著超短裙,撐著遮陽傘的少女,路上奔馳的豪車時不時的停下,將一些長的漂亮的美女接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