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幽州牧 武研院5(1 / 2)

怎樣理解"一弩十矢俱發",是十支箭同時擊發,還是先後連續發出?這是認識、研製諸葛連弩的關鍵所在。事實上,我國古代在這兩方麵都進行過很多探索,各有碩果。正是他們的探索,為我們重新認識諸葛連弩提供了基礎。

先看同時擊發數矢的弩。一張大弓,同時擊發兩箭或三箭,這在秦漢時期已經出現,《史記·韓信盧綰列傳第三十三》:"請令強弩傅兩矢外向。"傅,通"附",附著,《左傳·僖公十四年》"皮之不存,毛將焉傅"可證。把二矢同時附在弩機上,當為一擊而同時發射兩矢的弩。《後漢書·耿純傳》:"選敢死二千人,俱持強弩,各傅三矢,使銜枚間行。此當為同時發射三矢的弩。曹丕《飲馬長城窟行》“發機若雷電,一發連四五”,說的也是一擊而發四、五矢。明《武備誌》卷103所載神臂床子連城弩(圖七),可同時發射四、五隻箭。這是我國古代關於"連弩"這個專用名祠的的第二種意思,即指同時發射二矢或多矢的弩。

但這種類型的弩,我們認為肯定不是諸葛連弩類型。首先,從現有資料看,還沒有同時擊發十矢的,更不可能象馬均說的那樣,“可令加五倍”,同時擊發五十矢。事實上,這種床弩也不可能同時擊發五十矢。發箭應對準目標,十個或五十全敵人排在一起進攻的情況並不多見。同時發十箭或五十箭,必造成極大的浪費!第二,一弩同時發射十箭或五十箭,即一支弩機的動力平分十份或五十份後,其射程還能多遠?還有什麼殺傷力可言?第三,這種笨重的弩床難以攜帶,根本不適宜南征北伐的地理條件,即不適宜西南與川陝交界地區的地理環境。第四,這種弩所用的矢,其長度在三尺以上,與諸葛連弩的“矢長八寸”差別太大。第五,這麼長的矢,顯然不可能"以鐵為矢"。

再看連續發射的弩。這又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在弩床上架兩張弓、或三張弓、或四張弓,戰時可利用搖柄繩軸事先張弓扣箭,一般是由一名職業射手發射。發射時雖有先後之分,但這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連續發射"。這種弩在宋代較為流行,《宋史·太宗一》:"十二月乙醜,幸講武台觀機石連弩。"《宋史·真宗二》:"六年春二月戊寅,幸飛山雄武營,觀發機石、連弩,遂宴射潛龍園。"《宋史·禮誌二十四·軍禮·閱武條》:"其按閱炮場連弩及便坐日閱召募新軍時,令習戰如故事。"《宋史·盧斌傳》:"俄複大設機石、連弩、衝車、雲梯,四麵鼓噪乘城,矢石亂下,斌與州將隨機設備。"《宋史·蠻夷傳三·撫水州傳》:"蠻複連弩北岸。"《武經總要》記載了宋代的這幾種大型床弩(圖八、九、十)。其實質是將數張單發弩合而為一,由一人射擊。它能在一定程度上實現連續射擊,但我們認為這類連弩主要是強調連結的意思。它張弓時需要數十人、甚至上百人一齊出力才行。

我認為,這也不是諸葛連弩的類型。因為:1,迄今為止,在一張弩床上最多隻能架四張弓,最高隻能實現四矢連發,不可能連發十矢,更不可能象馬均說的那樣,"可令加五倍",連發五十矢。2,這種笨重的弩床也難以攜帶,不適宜西南及川陝交界地區的地理環境。3,這種弩所用的矢,其長度在三尺以上。4,這種矢也不可能是"以鐵為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