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普遍出現了“民人相食,州裏蕭條”的荒涼景象。
但相對的說,各軍閥之間,畢竟還是有所差別的。
拿曹操來說,他雖然鎮壓過農民起義和濫殺過無辜人民,但從他在政治、軍事、經濟各方麵的表現來看,他比被他消滅的那些軍閥還是勝過一籌。
比如他推行屯田,興修水利,實行鹽鐵官賣製度,對社會經濟的恢複和經濟的整頓起了積極作用。
曹操一開始走上仕途就試圖用比較嚴格的法律改變當時權豪橫行的情況。
但由於禍害根子在中央,曹無法施展自己的意圖。
到他自己掌握政權以後,才得全麵推行抑製豪強的法治政策。
他說:“夫刑,百姓之命也”;“撥亂之政,以刑為先”。
他起用王修、司馬芝、楊沛、呂虔、滿寵、賈逵等地方官吏,抑製不法豪強。如果把袁紹和曹操在冀州先後推行的治術加以比較,就可以看出兩種不同的情況:“漢末政失於寬,紹以寬濟寬,故不攝”。
在袁紹的寬縱政策下,“使豪強擅恣、親戚兼並,下民貧弱,代出租賦,炫鬻家財,不足應命”。
這樣,自然不能使“百姓親附,甲兵強盛”。
所以袁紹雖地較大、兵較多、糧較足,終為曹所敗。
曹得冀州後,立即“重豪強兼並之法”,因而收到了能使“百姓喜悅”的效果。
司馬光說曹“化亂為治”,並非無據。而且曹用人不重虛譽,他選用官員要“明達法理”,能行法治。
曹還提倡廉潔,他用崔琰、毛玠掌管選舉,“其所舉用,皆清正之士,雖於時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終莫得進。
務以儉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節自勵,雖貴寵之臣,輿服不敢過度”。社會風氣有所好轉。
總的來看,黃河流域在曹操統治下,政治有一定程度的清明,經濟逐步恢複,階級壓迫稍有減輕,社會風氣有所好轉。
曹操在漢朝的名義下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具有積極作用。
在選拔人才方麵:漢時期選拔官吏,被選用人既要有仁義孝悌等方麵封建道德品質,也要有高貴的家世出身。
曹操為維護和發展勢力,讓更多的人為自己的事業服務,不受上述標準限製,強調“唯才是舉”。
隻要有才能,即使缺少封建道德品質、出身下層的人,他也注意提拔。
210年到217年,他先後下了三次“求賢令”,選拔和任用一些有才能的人。
漢魏之間,社會生產遭受嚴重破壞,出現大饑荒。這一時期,糧食供應成為各軍事集團最大的問題,因軍糧不足而無敵自破者不可勝數。
建安元年,曹操采納部下棗祇等人的建議,利用攻破黃巾所繳獲的物資,在許下募民屯田,當年即大見成效,得穀百萬斛。
於是曹操命令在各州郡設置田官,興辦屯田。屯田有效地解決了曹操集團的糧食問題,所以曹操說:“後遂因此大田,豐足國用,摧滅群逆,克定天下”。
在興置屯田的同時,曹操采取各種措施,扶植自耕農經濟。
針對當時人口流失,田地荒蕪的情況,曹操先後采取招懷流民、遷徙人口、勸課農桑、興修水利、檢括戶籍等辦法,充實編戶,恢複農業生產。
此外,曹操還陸續頒布法令,恢複正常租調製度,防止豪強兼並小農。
建安五年,曹操頒布新的征收製度,到建安九年,又明確:“其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二匹,綿二斤而已,他不得擅興發。”
曹操前後實行的這一係列措施,使瀕於崩潰的自耕農經濟不斷得到了恢複和發展。
這成為曹操集團的雄厚經濟基礎。通過以上二項措施,曹操統治區的農業生產迅速恢複。這是曹操在經濟上的一大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