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之夜(1 / 3)

我們一共是四個人——拉蒙、巧諾、奧克塔維沃,還有我。

黃昏的時候我們將車子放在另一個山頂的鬆林裏,便這樣一步一步的走過了兩個山穀,再翻一個草原就是今夜將休息的洞穴了。

巧諾和奧克塔維沃走得非常快,一片晴朗無雲的天空那樣廣闊的托著他們的身影,獵狗戈利菲的黑白花斑在低低的芒草裏時隱時現。

山的棱線很清楚的分割著天空,我們已在群山的頂峰。

極目望去,是灰綠色的仙人掌,是遍地米黃的茅草,是禿兀的黑石和粗獷沒有一棵樹木的荒山,偶爾有一隻黑鷹掠過寂寞的長空,這正是我所喜歡的一種風景。

太陽沒有完全下山,月亮卻早已白白的升了上來,近晚的微風吹動了衰衰的荒原,四周的空氣裏有一份夏日特有的泥土及枯草蒸發的氣味。在這兒,山的莊嚴,草原的優美,大地的寧靜是那麼和諧的呈現在眼前。

再沒有上坡路了,我坐在地上將綁在鞋上以防滑腳的麻繩解開來,遠望著一座座在我底下的群山和來時的路,真有些驚異自己是如何過來P的。

拉蒙由身後的穀裏冒了出來,我擦擦汗對他笑笑,順手將自己掮著的獵槍交給了他。

這一個小時山路裏,我們四人幾乎沒有交談過。這種看似結伴同行,而又彼此並不相連的關係使我非常怡然自由,不說話更是能使我專心享受這四周神奇的寂靜。於是我便一直沉默著,甚而我們各走各的,隻是看得見彼此的身影便是好了。

“還能走嗎?馬上到了。”拉蒙問。

我笑笑,站起來重新整了一下自己的背包,粗繩子好似陷進兩肩肉裏似的割著,而我是不想抱怨什麼的。“不久就到了。”拉蒙越過我又大步走去。

齊膝的枯草在我腳下一批一批的分合著,舉頭望去,巧諾和奧克塔維沃已成了兩個小黑點,背後的太陽已經不再灼熱,天空仍舊白花花的沒有一絲夕陽。

這是我回到加納利群島以後第一次上大山來走路,這使我的靈魂喜悅得要衝了出來,接近大自然對我這樣的人仍是迫切的需要,呼吸著曠野的生命,踏在厚實的泥土中總使我產生這麼歡悅有如回歸的感動。跟著這三個鄉下朋友在一起使我無拘無束,單純得有若天地最初的一塊石頭。

事實上那天早晨我並不知道自己會來山裏的。我是去鎮上趕星期六必有的市集,在擠得水泄不通的蔬菜攤子旁碰到了另一個村落中住著的木匠拉蒙,他也正好上鎮來買木材。“這裏不能講話,我們去那邊喝咖啡?”我指指街角的小店,在人堆裏對拉蒙喊著。

“就是在找你呢!電話沒人接。”拉蒙笑嘻嘻的跑了過來。

拉蒙是我們的舊識,四年前他給我們做過兩扇美麗的木窗,以後便成了常有來往的朋友。

這次回來之後,為著我開始做木工,常常跑到拉蒙鄉下的家裏去用他的工具,杏仁收成的上星期亦是去田裏幫忙了一整天的。

拉蒙是一個矮矮胖胖性子和平的人,他的頭發正如木匠刨花一般的卷曲,連顏色都像鬆木。兩眼是近乎綠色的一種灰,鼻子非常優美,口角總是含著一絲單純的微笑,小小的身材襯著一個大頭,給人一種不倒翁的感覺。他從不說一句粗話,他甚而根本不太講話,在他的身上可以感覺到濃濃的泥土味,而我的眼光裏,土氣倒也是一份健康的氣質。

在鎮外十幾裏路的一個山穀裏,拉蒙有一片父母傳下來的田產,溪邊又有幾十棵杏樹,山洞裏養了山羊。他的磚房就在田裏,上麵是住家,下麵是工作房,一套好手藝使得這個孤伶伶的青年過得豐衣足食,說他孤伶亦是不算全對,因為他沒有離鄉過一步,村內任何人與他都有些親戚關係。“不是昨天才見過你嗎?”我奇怪的問。

“晚上做什麼,星期六呢?”他問。

“進城去英國俱樂部吃飯,怎麼?”

“我們預備黃昏去山上住,明天清早起來打野兔,想你一起去的。”

“還有誰?”

“巧諾、奧克塔維沃,都是自己人。”

這當然是很熟的人,拉蒙的兩個學徒一個剛剛服完兵役回來,一個便是要去了。跟巧諾和奧克塔維沃我是合得來的,再說除了在工作房裏一同做工之外,也是常常去田野裏一同練槍的。

拉蒙是島上飛靶二十九度冠軍,看上去不顯眼,其實跟他學的東西到也不會少的。

“問題是我晚上那批朋友——”我有些猶豫。

我還有一些完全不相同的朋友,是住在城裏的律師、工程師、銀行做事的,還有一些在加納利群島長住的外國人。都是真誠的舊友,可是他們的活動和生活好似總不太合乎我的性向。

我仍在沉吟,拉蒙也不特別遊說我,隻是去櫃上叫咖啡了。

“你們怎麼去?”我問。

“開我的車直到山頂,彎進產業道路,然後下來走,山頂有個朋友的洞穴,可以睡人。”

“都騎車去好嗎?”我問。因為我們四個人都有摩托車。“開車安穩些,再說以後總是要走路的。”

“好,我跟人家去賴賴看,那種穿漂亮衣服吃晚飯的事情越來越沒道理了。”我說。

“你去?”拉蒙的臉上掠過一陣欣喜。

“下午六點鍾在聖璜大教堂裏找我,吃的東西我來帶。要你幾發子彈,我那兒隻有四發了。”

回到家裏我跟女友伊芙打電話,在那一端可以聽出她顯然的不愉快:“倒也不是為了你臨時失約,問題是拿我們這些人的友情去換一個鄉下木匠總是說不過去的。”“不是換一個,還有他的兩個學徒和一隻花斑狗,很公平的。”我笑著說。

“跟那些低下的人在一起有什麼好談的嘛。”伊芙說。“又不是去談話的,清談是跟你們城裏人的事。”我又好笑的說。

伊芙的優越感阻止了她再進一步的見識,這是很可惜的事情。

“隨你吧!反正你是自由的。”最後她說。

放下了電話我有些不開心,因為伊芙叫我的朋友是低下人,過一會我也不再去想這件事情了。生命短促,沒有時間可以再浪費,一切隨心自由才是應該努力去追求的,別人如何想我便是那麼的無足輕重了。

事實上我所需要帶去山上的東西隻有那麼一點點;一瓶水,一把摺刀,一段麻繩和一條舊毯子,為了那三個人的食物我又加添了四條長硬麵包,一串香腸,兩斤炸排骨和一小包橄欖,這便是我所攜帶的全部東西了。

我甚而不再用背包、睡袋及帳篷。毛毯團成一個小筒,將食物卷在裏麵,兩頭紮上繩子,這樣便可以背在背上了。

要出門的時候我細細的鎖好門窗,明知自己是不回來過夜,臥室的小台燈仍是給它亮著。

雖然家中隻有一個人住著,可是離開小屋仍使我一時裏非常的悲傷。

這是我第一次晚上不回家,我的心裏有些不慣和驚惶,好似做了什麼不討人歡喜的事情一般的不安寧。

在鎮上的大教堂裏我靜悄悄的坐了一會兒,然後拉蒙和奧克塔維沃便來會我了。

我的車彎去接鄉下的巧諾,他的母親又給了一大包剛剛出鍋的鹹馬鈴薯。

“打槍要當心呀!不要麵對麵的亂放!”老媽媽又不放心的叮嚀著。

“我們會很小心的,如果你喜歡,一槍不放也是答應的。”我在車內喊著。

於是我們穿過田野,穿過午後空寂的市鎮向群山狂奔而去。

車子經過“狩獵人教堂”時停了一會兒,在它附近的一間雜貨店裏買了最便宜的甜餅。過了那個山區的教堂便再也沒有人煙也沒有房舍了。

其實我們根本已是離群索居的一批人了。

我在海邊,拉蒙在田上,巧諾和奧克塔維沃的父母也是莊稼人。可是進入雄壯無人的大山仍然使我們快活得不知如何是好。

難怪拉蒙是每星期天必然上山過一整天的。這又豈止是來獵野兔呢!必然是受到了大自然神秘的召喚,隻是他沒有念過什麼書,對於內心所感應到的奧秘欠缺語言的能力將它表達出來罷了。

我真願意慢慢化作一個實實在在的鄉下人,化作泥土,化作大地,因為生命的層層麵貌隻有這個最最貼近我心。“ECHO,山洞到啦!”

草原的盡頭,我的同伴們在向我揮手高喊起來。

我大步向他們走過去,走到那個黑漆漆的洞口,將背著的東西往地上一摔便逕自跑了進去。

那是一個入口很窄而裏麵居然分成三間的洞穴。洞頂是一人半高的岩石,地下是鬆軟的泥土。已經點上了蠟燭。在這三間圓形的洞穴裏,早有人給它架了廚房和水槽。一條鐵絲橫過兩壁,上麵掛著幾條黴味的破毯子,牆角一口袋馬鈴薯和幾瓶已經發黃的水,泥土上丟滿了碎紙、彈殼和汽水瓶。

“太髒了!空氣不好,沒有女人的手來整理過吧?”

說著我馬上蹲在地上撿起垃圾來。這是我的壞習慣,見不得不清潔的地方,即使住一個晚上亦是要打掃的。“如果這個洞的岩石全部粉刷成純白色,燭台固定的做它九十九個,泥巴地糊水泥,滿房間鋪上木匠店裏刨花做的巨大墊子,上麵蓋上彩色的大床毯,門口吊一盞風燈,加一個雕花木門,你們看看會有多麼舒服。”我停下工作對那三個人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