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酒徒雜文 (三)窮孩子的夢想(1 / 1)

在憤青時代寫的一篇雜文,一些年少輕狂的記憶。

這篇稿子寫於六一,一直沒有發出,一是不願破壞節日的氣氛,招人嫌,另一個原因,不說也罷。現在還是要把它貼出來,因為有些傷口,即使你不提它,它依然存在,隱隱作痛)

窮孩子的夢想

又到六一了,也許是年齡越來越大的緣故吧,每年這個時節總是想起自己小時候,然後對記憶中那個沒出息的小不點兒笑笑,很慘然。

因為那時候我的夢想就是:快點長大,用一塊錢買二十根兒冰棍兒,躲到一個沒人的地方自己獨享,誰也不給!

那個時代的最強音卻是振興中華。記得班上的一個同學用毛筆寫了漂亮的“振興中華”四個大字貼在黑板報欄,老師還教育我們要向他學習,做一個有理想的少年。

然而我卻固執著自己的夢想,買二十根兒冰棍兒,躲到一個沒人的地方自己獨享,誰也不給!要吃牛奶的,盡管小豆的可以買三十根兒,但我就要吃牛奶的!

這個夢想不能跟人說,我卻帶著他,在塞外小鎮的曠野中長大。

那時候爸爸媽媽都很忙,經常加班。但每月也隻有三十幾塊錢。幾乎每到六一我都要“例行”逃學,因為那天學校有活動,要穿新球鞋,我沒有,家裏也不給買。記憶裏最奢侈的時候就是媽媽發工資或心情好的時候,給我一個大崩兒,買根冰棍,不敢咬,因為那樣吃得太快,通常是含在嘴裏,慢慢地等他化掉,回味無窮。

其實也曾經富過,過年的時候的壓歲錢加起來有五六塊還多,但照例總是被父母收回,說等我長大後給我。於是我就拚命的想長大。

後來自己終於長大了,一個月的工資可以買上千根兒最好的冰棍兒,卻再也沒有吃冰棍兒的渴望。即便在和家人閑談時,也不敢再提起。因為母親的單位已經在某公所主持的“抓大放小”的潮流中被賣掉,她的退休金已無著落,雖然我們和父親都說養得起她,也的確養得起他,卻無法抹去她眼中的憂鬱。過年時,看著一向要強的母親卑微蒼老的身軀,我們兄弟幾人都無能為力。我們都知道那百十元的退休金不夠我們一頓飯的開銷,卻代表著母親前半生奉獻給國家的價值,如今在她自己心中,她已是個需要人供養的廢人。我那二十根兒冰棍的夢想,足以打碎她所有的精神支撐。因為在我最想吃冰棍兒的時候,她為單位的所有加班,都是為“四化建設”而無償的。

九八年領導要我寫一篇歌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變化的文章,盡管當時我身在北京,已經去過了深圳、廣東、上海,看盡了中國最繁華的城市,卻遲遲不能下筆,最後以學工科的寫不好文章而推掉。因為縱使我寫盡世上所有頌歌,依然無法麵對母親的眼睛。很慚愧自己雖然在京數年,依然買不起一套經濟適用房,把父母接來,安享晚年。而母親卻總在信中安慰我,說她以我為榮,因為在左鄰右舍中,我是最有出息的孩子。我小學的六十幾個同學,除了父母由背景的之外,大多數已下崗,在街上擺地攤兒為生。能夠飛出小鎮的,不過四個。

我很幸運的,飛了出來,把小鎮遠遠拋在了回憶中。將來我的孩子,將不再以冰棍兒為理想,他們能和大城市的孩子一樣,在年少的夢裏,指點江山。而我小學同學孩子,我不知他們的夢與現實是什麼,但願,每個有夢的明天不再有淚。

後記;寫這些文字很累,擱筆之後,心情鬱結。我並不想揭示些什麼,或反對些什麼。隻是生在變革年帶,我們這些承受陣痛的小人物不過是鍋裏的小鮮,至於清燉還是紅燒,自己是無法作主的。且夫天地為爐,陰陽為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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