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不差錢(下)(1 / 3)

進了孫老頭賃下的小院,李大成沒有忙著讓他看東西,而是在小院裏轉了幾圈,讓一個鬼頭刀蒙著棉被上了房,正屋與廂房夾角的位置,正好能藏得住人,青色的被麵與瓦片的顏色差不多,有了這個暗哨,出了突發情況,也能提前一步示警。

之後他又將院裏的水缸倒放在正屋與院牆的夾角處,這樣就能翻向對麵的院子了,與孫本武的宅子連接的地方,正好還有一堆柴火,翻過去也不難。

“大成,這是武衛軍的地盤,不用這麼謹慎吧?”

“老爺子,武衛軍中就沒有義和團?董福祥的甘軍,整個都是哥老會啊!”

“唉……全亂了!”

“是拳亂了!錢老八,那有張躺椅,你守在院子裏。”

錢老八這廝李大成是沒見過他睡覺,這貨多半時候都蹲在犄角旮旯,也不理會李大成指的躺椅,錢老八往李大成剛剛放水缸的地方一蹲,就找到了自己的哨位。

將剩下的幾個鬼頭刀安排進廂房歇著,給他們說明了換崗的次序,李大成這才跟著孫老頭進了正屋,掃了一眼正屋的結構,這房子蓋得白瞎,隻有外麵一層青磚,裏麵全是泥胚的,不過想到與孫本武那邊大同小異的格局,李大成還是很佩服建房的這位,地產商啊!這是建在富人區的經濟適用房啊!這位確實高!

“喲……這是林明頓快槍!”

李大成剛剛打開毛毯,孫老頭子就喊了起來,這位還是個明白人。

“您認識?”

“嗬!還玩過呢!七連發,軍中管這樣的槍叫水連珠,你這兩杆也算!”

說著孫老頭子‘咵嚓咵嚓’就擺弄起了杠杆式的林明頓,李大成看了看子彈的樣子,卸了一枚之後,便將林明頓歸類為散彈的行列,這東西近距離的威力無敵啊!很實在的一顆鹿彈,還帶著膛線,一百米之內應該很有準頭,射速應該比毛瑟快一些。

但上了戰場,尤其是帶點縱深的平原戰場,這玩意的局限性就很大了,對上毛瑟幾個迂回就能讓這玩意兒變廢物。但打巷戰這東西還是有絕對優勢的,射速快、殺傷力大、停滯效果百分百。

試了試毛瑟,暗中回想了一下快速擊發,李大成拉了幾下槍栓,還好殺人的手藝都在,而且雙手靈活了不少。

“老爺子,您用這個!”

將毛瑟馬槍推給了孫老頭子,但這老頭子,就是握著林明頓不撒手了。

“這是馬槍,射程比林明頓遠,最主要的是槍短,您讓翠兒給你縫個布袋,露出槍管、槍栓,在腳腕加個套,掛在腰帶上就成,這樣抬手就能打!”

孫守業的個子不高,林明頓的槍身有些長,李大成掛上還成,但孫守業掛上就拖地了,肥大些的長袍馬褂一穿,正好能擋住掛在腰帶上的馬槍。

“槍短?哼!我看是老子腿短吧?不過你小子說的不錯。”

嘟囔了幾句,孫守業就拿起了毛瑟馬槍,耍了幾下之後,林明頓也就不再入眼了,短小精悍、做工考究的毛瑟馬槍,也確實比林明頓有些剛硬的線條,最終要的一點,還是短小、容易藏在身上。

“好家夥!翠兒,來一趟!”

耍了兩遍,孫守業就被迷住了,衝著孫本武那邊喊了一聲,一身翠衫的孫家丫頭忙叨叨的跑了過來。

“大成哥!”

“來,你給做個槍套。”

一邊解釋著槍套的樣子,李大成一邊瞄著孫家丫頭的模樣,這一路上吃的不錯,盡是些驢肉之類,孫家丫頭豐腴了一些,更顯得珠圓玉潤了。

聽完了之後,孫家丫頭剜了李大成一眼,飛快的跑到了隔壁,看了看手中的K98,李大成找來了一塊藍布,劃了幾下之後,也弄出了一個槍套樣子,這東西對他來說比林明頓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