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他問。
“沒什麼為什麼,”顧予凜幹脆的回答,“我不願意。”
“你也到了適婚的年齡,娶妻有什麼不對的嗎?”顧楚雄問。
“沒什麼不對,但是我不會娶一個連見都沒見過的女人。”顧予凜想到了喬恩齊。
“沒讓你們馬上結婚,可以事先了解一下,有了感情的婚姻,才會更穩固。”他說,“就像我跟你母親。”
嗬嗬,你真能說的出口,你跟我母親現在是什麼樣的感情狀況,別人看不出來嗎?
你一年中能在家幾次,跟榮氏也就維持著個名義上的夫妻罷了。
但是這樣的反問,是顧予凜說不出口的。
“不行。”顧予凜說。
“為了那個女人?”顧楚雄也想起了同一個人。
這個時候,如果顧予凜說是,那麼喬恩齊一定會馬上麵臨危險,不能把她卷入進來。
“為了我自己。”顧予凜說,“我可不想把自己賣了。”
“賣了?”顧楚雄覺得這個說法很新鮮。
“為了利益聯姻,然後換取更大的利益,不就是我們常做的等價交換嗎?”顧予凜說。
“你現在所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這種等價交換上的,你不要忘了這一點。”被兒子這麼反諷,顧楚雄的臉色有些難看。
“所以我要改變這種弊端,”沒有可以回避什麼,顧予凜對上顧楚雄的眼睛,“不能選擇自己的人生,是最大的悲哀。”
“我們悲哀?”顧楚雄反問。
“我沒有說您。”顧予凜說。
他突然想起自己那些發小,一個一個都不能決定自己愛上誰,隻能在家族安排的陰影裏,卑微的偷取一些可憐的快樂。
這種生活,不似顧予凜想要的。
想要改變,想要掌控,從沈星嫻選擇秦少延的那刻起,他的心裏就萌生了這種想法。
顧楚雄覺得自己的兒子一定還有什麼其他事情似乎在瞞著他,隨著DH的逐漸壯大,他已經無法再掌控顧予凜了。
“我可以答應你,再給你三年玩樂的時間。”最終,他還是妥協下來。
逼得太緊,反抗的越猛,這個道理他不會不懂。
“但是自由過了頭,也是一種罪。”他又說。
自由過了頭,就是罪嗎?
顧予凜看著埋頭扒飯的喬恩齊,在這個女人這裏,自己才是最自由的吧。
自由的索取她的身體,自由的索取她的婚姻,自由的索取她的人生,不夠,還不夠,他還想要自由的索取她的心。
這是一種罪過嗎?
“顧予凜,我想離開你,瘋了一般的想!”
“顧予凜,求你放了我。”
“顧予凜······”
想起那個倔強女人淒婉沒有任何自尊的哀求,顧予凜心裏一揪。
那時的喬恩齊,是真的想要離開他,隻是他霸道的把她綁到自己的身邊,用殘酷的手段逼她就範,在她身上牢牢套上了枷鎖而已。
這是罪嗎?
法律上,以任何方式剝奪他人的人身自由都是犯罪。
但是如果當事人是願意的呢?
如果當事人願意留在他身邊,就不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