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消息得有點晚,今才看到群裏在新合同的事情。
我一臉懵,這就成了純正的碼字工了,在平台寫完文章後,版權不屬於自己,屬於平台,自己就是個純打字的。
收益就更奇妙了,是扣除平台運營成本後的50%,運營成本讓作者背了,平台就拿純利潤是這個意思嗎?我就想問一句,人血饅頭好吃嗎?
更奇妙的是,網站的各種贈幣,各種看視頻解鎖章節,這些行為不得視為損害作者的利益,但視頻廣告的錢卻跟作者沒關係。
我???
我一直是一個渣渣作者,知道沒什麼人會看得到我的話,寫這些就是意難平,吐槽兩句而已,除了吐槽,我也無能為力。
鄭重提醒各位書友,以後不管簽什麼合同都得看清楚,千萬別因為是製式合同,又簽了好幾次了就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