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空降副縣長(求鮮花、打賞)(1 / 3)

劉維正調查的事件,很快有結果了,兩個幹警是業龍鎮城區派出所的,15號晚上,正在外麵宵夜,宵夜的過程中,聽見有人議論,某某地方有人正在嫖娼,兩人什麼都沒有想,趕到現場去抓賣*嫖娼的人,如果抓住了現行,其中的罰沒收入,兩人可以提成的。兩個幹警不認識熊開勝,堅持要將人帶到派出所去,結果,楊學天趕到,控製了兩人之後,他們才知道闖大禍了。

事情到了這一步,已經無法查下去了,兩個幹警當時正在喝酒,宵夜的人很多,記不清楚是誰說的,調查組的人,詢問了宵夜店的老板,15號晚上,有什麼人在他那裏宵夜,老板也記不清楚,生意好,人多。

一切都在袁自立的預料中,如果那麼容易查清楚,袁自立會覺得對手很弱智,不過,袁自立已經確定了範圍,15號下午,吃飯之後,知道秦川等人出去娛樂的人,不會超過20個,透露消息的人,一定在其中。袁自立現在不會說,也不能說,沒有任何的證據,打草驚蛇了,也許就永遠查不出來了。

楊斌確實發怒了,他知道,這次的失誤,險些斷送了秦家的投資,16號上午的談判,秦家人態度發生了很大的改變,有些心不在焉了,袁自立在秦川的房間裏麵,足足呆了一個上午,16號下午,秦家人轉變了態度,開始專注談判。楊斌清楚,袁自立盡了最大的努力,挽留住了秦家,一直到簽訂了合同,秦家1000萬元資金進入財政賬戶了,楊斌才放心了。朱國祥和趙天然也知道了這件事情,狠狠批評了楊斌。17號晚上,楊斌下定了決心,抽出時間,和袁自立商議了半個小時。

第二天上午9點鍾,楊斌主持召開書記辦公會,10點鍾,召開縣委常委會,迅速進行了人事調整,公安局局長調到縣委辦公室,擔任副主任,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長,調到司法局,擔任副局長,侯宇擔任公安局局長,張東濤擔任公安局副局長。

整個調整過程,非常迅速,楊斌沒有征求劉維正的意見。

袁自立還是有收獲的,他一直想著在政法係統安插人手,接連的被動,讓袁自立感覺到,政法係統沒有人,很多事情都受到了限製,這次,機會出現,袁自立推薦張東濤出任公安局副局長。

袁自立非常信任張東濤,張東濤擔任柳河鎮副書記期間,工作兢兢業業,關鍵在於,張東濤每次到縣城,都不忘記拜會袁自立,有時候,袁自立外出了,張東濤都記得打電話問候,袁自立決定將張東濤安排進公安機關,就是要在公安局裏麵埋下眼線。他明白,公安局長是書記控製的,不要去妄想。

關於協調秦家在宣施縣投資建設的事宜,楊斌不再插手,放手袁自立去做,袁自立思考了一整天,還是決定由黃光輝暫時負責,雖然黃光輝的事情很多,袁自立想過其餘的副縣長,一是擔心他們的權威不夠,未必能夠協調,二是不太信任。袁自立曾經考慮過蘇勇,不過,袁自立上任以後,蘇勇的情緒不高,工作表現一般,袁自立聽說,蘇勇近段時間正在跑調動,所以,袁自立斷了讓蘇勇協調的念頭。

接受任務以後,黃光輝當著袁自立的麵苦笑,說這是鞭打快馬,工作任務本來就很多了,還要協調這樣的大事,不過,埋怨歸埋怨,工作起來,黃光輝毫不含糊,19號一大早,黃光輝就趕到了賓館,和秦家留守的人聯係,約定了時間,幫助協調工程建設的事情,然後馬不停蹄趕到業龍鎮政府,安排農戶搬遷的工作。

8月20日,袁自立接到了楊斌的電話,宣施縣政府班子成員中,一直沒有女同誌,這次,市委派了一位女同誌,到宣施縣來,擔任縣委常委、副縣長,這位女同誌,據說是從省裏來的,上午11點,張太康部長送到宣施縣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