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傑說完這句話似乎還覺得不合適,於是又接著說:“嚴格來講是不太熟悉的朋友,點頭之交而已。”
“看得出來,二位關係很好。”如果關係不好的話,是不會這樣開玩笑的,隻有充分熟悉的人才會無所顧忌的開玩笑。
琳達看向李明傑,神色戲謔:“怎麼,還沒有拿下你女神嗎?”
“既然是女神,那自然是要費一番精力了,否則怎麼能充分表達我對她的愛?”李明傑一邊說著一邊坐下了,“怎麼樣,她合格嗎?”
任嫣也緊張的等待著回答。琳達審視都目光又在她身上留連了一圈之後,才道:“非常好,我很喜歡她。”
李明傑誇張怪叫起來:“你可不能喜歡她,她是我的。”
琳達白了他一眼:“我隻喜歡帥氣的男人,好了,你可以帶著你的女神離開了,一周之後過來拍攝,記得拍的好看些。”
“當然了,我的技術你盡管放心。”李明傑很有信心,幾十張服裝照而已,保證每一張都是最美的。
任嫣忽然想到了小時候學的茅和盾的故事,不由打趣道:“幾十張照片每一張都是最美的,那放在一起比較哪一張更好看?”
李明傑眨了眨眼,用深情的語調道:“因為照片上的模特是最美的,所以每一張都是最美的,分不出來好壞。”
琳達低咳一聲:“好了好了,你們要打情罵俏出去鬧,不許在我的辦公室發展你們的戀情,我還要工作,你們這樣會導致我分心的。”
李明傑有些愉悅的揚起了唇角,任嫣則是有些臉紅。兩個人出去之後,李明傑深情的看向任嫣,詢問道:“親愛的,我現在可以抱你一下嗎?”
在美國,擁抱隻是一種禮節而已。任嫣明白這一點,同時也覺得自己如果一邊拒絕一邊又麻煩對方的話太過矯情。於是,她主動抱了對方一下:“當然可以了。”
這是朋友之間的擁抱,一觸即止,她的神情也沒有什麼異常,帶著點笑意,落落大方的。
李明傑雖然得到了這個擁抱,心裏卻並不覺得開心。對方的笑容太過落落大方了,這很明確的在向他傳達一個信息——對方僅僅是把他當朋友,並沒有和他進一步當戀人的想法。
“現在一起去吃飯嗎?”任嫣主動詢問。
李明傑搖了搖頭:“不,你答應了的,如果成功的話就親自做飯給我吃。”所以,他拒絕在餐廳吃飯。
任嫣掩唇輕笑:“好,我給你做飯吃,但是我隻擅長中餐,所以我們吃中餐可以嗎?”
“當然可以了,隻要是你做的,我什麼都喜歡吃,而且其實我們家也很喜歡做中餐,因為我是華裔,這個之前說過了吧?”李明傑臉上依舊帶笑。
任嫣點了點頭:“對,之前說過了,現在是十點半,我們先去超市買菜,你想吃什麼?”
之前也說好了,對方要點菜,最多三道。
李明傑報出了三道菜名,全是中餐,用料足但是做起來也並不費事兒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