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某大神的請求(2 / 2)

郊區和市區相隔並不是很遠,也有好幾條公交路線。楊峰開著電車,十分鍾後到達市區。

他很認真地看了一下電線杆上麵的租房信息,希望可以找到適合自己的租房。他之前算過了,以他現在的經濟能力,最多也就是租個兩房一廳,月租一千多左右。在市區裏麵,符合這種條件的,隻有那些老城區。

楊峰把車停在老城區的保衛處,所謂的保衛處,其實就是一個臨時停放的地點。東江市的自行車和電車都很多,而很多地方,比如步行街之類的,是不允許開車進去的,這就需要一個保衛處。

保衛處很簡單,你交給保衛人員,在車上麵掛一個牌,另外有一個一模一樣的牌子交給你。回來之後,帶著牌子給保管人員,他們收了保管費之後,就會把車交個你。按照現在的市場價格,自行車一個小時是三塊錢,電車是五塊錢,也不算很貴。

楊峰放好車之後,進去老城區裏麵轉悠了好一陣子,這裏麵的街道都不大,裏麵還停靠著自行車和電車,要走進去還真是不容易。

他找了好幾家兩房一廳的房子,都覺得一般般,不是采光不好就是房間太小。

“哎……我還是沒有什麼社會經曆,貿貿然就過來了。”楊峰覺得有點可惜。

而此時,在保衛處,也出現了一點小小的擾亂。

“這車真的是我的,我沒騙你。”一個白頭發的老伯指著楊峰的車,說道,“我被偷了的。”

這個老伯,正是上次在楊峰的麵前假摔碰瓷的那個。當時楊峰迫於輿論的壓力,將計就計,給了他四百塊錢,然後把車開走了。他今天來這裏‘開工’,居然看到了這輛車。

他當然要過來拿回來。

“什麼你的車?”負責保管的是一個大媽,這個大媽是這一片居委會的人,也正是因為又這樣的人脈,所以才有能力在這裏開這家店。

“明明就是一個小夥子的,你要是再不走的話,我可就報警了,我可告訴你,我兒子就是警察。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是什麼貨色,一天到晚四處碰瓷,上次還看到你坑人呢。”居委會的大媽也是一個狠角色,她們可不管你是不是老爺爺,想鬧事?沒門。

這位老伯也是進入了黑名單的人,因為他經常沒事來這裏轉悠,一遇到有人就往上撞,然後主動掉地上,接著就坑人家的錢。一開始大家覺得沒什麼,不就是摔跤嗎?但是後來他們發現,這些人每個月都要來這裏摔幾次,漸漸也就明白,他們就是來坑人的。

老伯不敢惹這個大媽,他隻是一個上年紀的老伯,坑蒙拐騙還可以,大媽的戰鬥力比他強好幾個級別。再說了,人家可是這裏居委會的人,大吼一聲,隨時叫來幾十號居民。

無奈之下,老伯隻能先離開,不過他並不甘心,也並沒有走遠,而是拿起了電話:“啊壯,我已經找到上次那輛電車了,你趕緊過來。這次讓他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