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
一座鍾樓上,兩個人。
“你說我是不是挺傻的啊?”
“遇上愛情的人都挺傻的。”
“那應該不是愛情,她讓我進入了食屍鬼圈,我卻怎麼都沒法恨她。也許因為她很美,也許因為她是個外表柔弱的女孩。”
“如果不是因為她,現在說不定我金木研還在過著正常的大學生活吧,然後以後就那樣過一輩子,雖然不像現在那麼刺激,但是也差不了多少。”金木研拿起手裏的酒猛灌。
“我在心裏卻怎麼也沒法忘記這個曾經想要殺死自己的女人,”這就是金木研最後一句話。
那天,神代利世在來的路上出了車禍,得知她死去的時候,金木研在東京街口殺了二十七個搜查官,她剛好也是二十七歲。
“我隻是表現得非常的傷心而已。其實並不是愛情什麼的。”
“她是我在這冰冷的沒半點人性的食屍鬼界的唯一的精神寄托。”
“如果不是因為她,或許我怕早就已經死了。”
本身的冷酷把這個少女封開,“她對我挺好的。”白發金木離開後,從鍾樓上跳下去,在要死的時候,說,“她挺好的。”
那女孩,我想她是日日夜夜,
那女孩,把我分開隻是一句話,兩個字,那麼簡單的
把彼此之間變成了兩人的分割數遠。
……
第一次,我失敗了,成為了食屍鬼。
第二次,其他食屍鬼殺我,她救了我。
第三次,習慣性的看著每一次搜查官的出現,她都把我擊暈,讓我失去意識,你知道的,每次醒來總是看她說著沒什麼的時候,卻是隱藏不了她身體下留下的傷痕。
我出去的時候,隻是跟她說出去走走而已,回來的時候,我斷了那個叫有馬貴將103根骨頭,將他打成半身殘廢,瞬殺。
“你說神代利世是不是挺傻的,她是一個食屍鬼卻喜歡我,所以騙我讓我也變成一個食屍鬼,其實她心裏告訴她不能這樣的,可是那女孩實在是想和我在一起。”
“她可以自己被打死,也要保護我。她隻是個女孩,卻想像男孩一樣”
就像是美人魚救上了王子,卻還是要用刀劃開了自己的雙腿,為了王子願意變成人,雖然痛如刀割,願意為了你成為食屍鬼,哪怕被殺死。
像是淡淡的檸檬茶,攪拌著HBKPL,衝淡了咖啡。
手勢劃著心形,我心已死。
不燃。
……
神代利世是我從小到大的朋友,隻是記憶在十歲被拉走,十七歲上了高中才聽到那個大大咧咧的女孩的名字。
可惜她不再是活潑開朗的人,那時候意外的敏銳都能讓她的心變得敏感。不經意的話都能傷害她,就像我的疏遠。
我不知道,我的小夥伴已經成為了食屍鬼,我就是一個笨蛋,比誰都笨,每個人在黑板上寫著,我們婚禮的請帖的時候,傳著三年二班的那一對的緋聞,是我的擅自離開,
以後神代利世才知道她錯了。
至少在她成為食屍鬼殺人的時候,那個路過的搜查官沒有殺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