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倚靈不動聲色地在程隨安肩膀上扶了一下,借著這個動作輕輕拍了拍,才讓程隨安回過了神,“接下來,我想讓安安再替我唱一首歌,好讓我多休息一會兒。”
終於從嚴亦琛深沉的黑眸中掙紮出來的程隨安很順暢地就接了上去,“不過我唱得不好聽,所以還要請大家多包涵了。”
程隨安說得輕鬆,心裏卻開始了一頓嚴峻的拉扯戰——巫倚靈原來選的那首歌意思是讓她當眾打嶽一凡的臉,雖然爽快,但是顯然也有點蹬鼻子上臉的意思。本來程隨安以為嚴亦琛不可能會在現場,也就順了巫倚靈的意思,現在嚴亦琛這個“正牌男友”在現場,她怎麼可能再去唱這首裏麵隱含著“我愛過我的前男友”的歌呢?
借著空檔,程隨安趕緊把話筒拿開,轉臉問巫倚靈,“現在換歌還來得及嗎?”
巫倚靈明了地瞥了眼嚴亦琛的方向,咋舌,“就這麼怕他?”
“大老板嘛。”程隨安求饒,“給我一條和弦就行,我清唱。”
其實清唱的這個選擇是很冒險的。就像在KTV唱歌的時候,有原唱總是要比沒有原唱來得簡單,而且聽起來也好聽得多,以此類推,伴奏的會難唱一些,可是萬一連伴奏都沒有,也就是說,歌聲中任何的一點點小瑕疵都會被人聽得一清二楚,音樂連個轉圜的餘地都沒有,不是專業的歌手,或是對自己很有自信的人,是不會去嚐試大庭廣眾之下清唱的,更不要說這可是幾千人的演唱會了。
但是巫倚靈是誰啊?她恐怕是全天下對程隨安最有信心的人了,這會兒雖然心裏對嚴亦琛很不爽,但還是一口答應了,給台下樂隊方向打了兩個手勢,讓其他人休息,而鋼琴手隻彈一條和弦,接著毫不猶豫地讓人搬了個椅子上來,一屁股坐了上去,一點也不淑女地架起了腿——也虧得這是長裙,不然準走光——大爺地揮了揮手,“唱吧。”
程隨安剛才電光火石之間就選定了新的歌曲,心下也是很佩服自己的急智,跟鋼琴手對了一下拍子,抬頭把目光對準了盯著自己的嚴亦琛,一啟唇,清亮又帶著點喜悅之情的聲音就通過音箱傳遍了整個場館。
“Thesungoesdown,thestarscomeout.
Andallthatcounts,ishereandnow.
Myuniversewillneverbethesame,
I'mgladyoucame.”
這首歌的歌名直譯就是“很高興你能來”,簡直是程隨安腦中劃過再適合不過此情此景的歌曲了。
以程隨安的演技,根本不用太過用力演唱,隻從她臉上的微笑和眼神,就已經描繪出了那種兩人相見時心裏砰砰跳的心情——你突然發現這世界上有一個人居然會和你如此相配,那種感覺隻要一眼就能確定,幾乎像是對方給你下了個咒似的,對視一眼就是天崩地裂。
很高興你能來這裏,很高興我能遇見你,我們去一個沒有別人的地方吧?不知道你可不可以留在我的身邊,然後我也能讓你同樣感到高興遇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