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他特意開會商議。
作為帝國的丞相,陳歡提出了“削藩令”。要求帝國下屬藩王,每年上交一定額度的收益,充實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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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部尚書馬騰強烈反對。
削藩聽著不錯,但這觸及到了海外藩王的核心利益。一旦激化矛盾,怕不是十八路諸侯高呼“清君側”,當場造反了。
“愛卿此言有理!”
孟浪也覺得,削藩之策不可取。他貴為天子,總是伸手問藩王要錢花,傳出去多難聽啊?
“那怎麼辦?”
丞相攤手道:“不削藩,咱們從哪弄錢?您可別忘了,咱今年得修兩座園子!”
眾大臣齊齊點頭。
黑豬大帝奢靡無度,老是挪錢修園子,搞得國庫年年赤字。要想強國富兵,從哪弄錢?
“這樣吧!”
孟浪琢磨著,PD集團核心營收來自於玩具,而玩具又全部由“PD玩具”、“樂高玩具”與“樂寶玩具”生產。
這三家企業,生產了PD旗下超過98%的玩具衍生品,貢獻了集團超過一半的營收。
既然業績增長不夠給力,那是不是可以放開限製,將IP授權給其他企業呢?
“這不好吧?”
王奎嚼著瓜子道:“IP授權給其他企業,如果他們定價便宜,誰還買我們的自產玩具?”
“定價權在我們手裏!”
“我們可以規定,他們生產的同款產品,售價不能比我們低。”
“那他們不幹啊!”
陳歡好奇道:“同樣的火花棱鏡,同樣的價錢,我為什麼不買PD版,反而買授權版呢?”
“渠道不同!”
孟浪解釋道:“每一家玩具企業,掌握的發行渠道都不同。”
舉個例子!
立足於川省的某玩具企業,他在省內鋪設的銷售渠道,絕對比PD要強得多。
所以他們能把產品推到村鎮級小賣部,而PD渠道頂多把產品推到縣城的超市或者玩具店。
這就是最大的區別!
別小看一個村鎮級渠道,雖然人均消費水平沒有城市那麼高。但那裏的孩子,同樣有消費需求。
或許他們買不起動輒幾百上千塊的精品手辦,但十幾塊,幾十塊的玩具總買得起吧?
PD可以將一部分,售價低廉全靠“走量”的產品,授權給“渠道更廣”的企業。
以PD旗下產品的號召力,不愁沒人買賬。
這樣他們賺了錢,PD拿了一筆不菲的授權費用,對自身還沒什麼損失。
雙贏的好事!
比如說小明住在某山區,他雖然憧憬電視裏的玩具,但受限於交通地理等因素,周圍買不到PD玩具。
想買得去縣城!
PD授權給當地一家玩具企業後,由他們的銷售渠道鋪設到小明村裏的小賣部,小明終於買到了心儀已久的PD玩具……
經過孟浪這麼一解釋,大家都懂了這個道理。
那現在有一個問題!
PD旗下那麼多IP,哪些可以授權,哪些不能授權,需要獨家經營?
“首先是奧特曼!”
“低端變身器和塑料人偶產品,可以授權出去!不過要注意一點,新奧不能授權!”
初代-愛迪可以授權!
迪戴蓋、阿古茹與奈克瑟斯這種新奧,暫時不授權給其他企業。
這也是一種銷售策略!
豎起兩根手指,孟浪接著說道:“諸如悠悠球、陀螺、四驅車等過氣IP,也可以適當授權給其他企業生產……”
總而言之!
PD賣不動的產品,營收逐年下滑的老舊IP,可以放出授權,賺一點授權費。
還能保持人氣,占PD集團營收比重較高的IP,那就得攥在手裏做“獨家壟斷”。
授權以三年為期限!
三年內,獲得授權的企業如果經營不善,無法給PD創造收益,那合同到期便解除授權,換一家再試試。
反正PD永遠不虧。
手握知名IP,做的自然是“無本生意”。正如當年老孟生產的“喜太郎”玩偶,PD不出錢不出力,坐享其成就好了。
至於授權IP有沒有人買?
自然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