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不要把你那個創意交給我,我交給公司,看看能不能……”
伊雪沒有繼續下去,不過張旭知道她的意思。
這讓他陷入了沉思,華娛樂雖然並沒有涉及綜藝節目製作,但是那畢竟是一個娛樂公司,肯定比自己一個透明藝人的能量要大。綜藝節目的創意放在公司必定是比放在他手裏要強上一萬倍的,他之前也不是沒有想過通過公司把自己腦子裏那些創意變成現實,可他卻有點擔心。
首先華娛樂是個著名的吸血鬼公司,別看之前賣掉兩個節目創意的時候公司一分沒拿,可其實公司對旗下藝人的抽成是非常恐怖的,張旭自己作為新人,簽的合約在抽成上是8開,公司8,藝人和經濟團隊。把那些擁有巨大利益的創意交給這樣一個公司,最後自己能拿到多少?
另外就是張旭擔心自己的創意到最後卻跟自己一毛錢的關係都沒有。比如他把《我家那子》交上去了,可是公司會安排他上節目嗎?公司內等著出鏡機會的藝人可不在少數。
最重要的就是林華這個人非常強勢,他對旗下犯錯和不通話的藝人動輒封殺,誰求情都沒用,軟硬不吃,隻要她決定了什麼,八匹馬都拉不回來。自己假如以節目創作者的身份去要求自己必須參與其中,恐怕會起到反效果。
不過如果通過伊雪,是不是會有不一樣的效果?
張旭看著旁邊有些忐忑又有些期待的伊雪,問道:“你覺得如果節目要拍,我能成為主角嗎?”
“必須,不然我要你的創意幹什麼,我就是想讓你上節目的。”
伊雪得肯定,張旭噗嗤一笑:“你以為你是誰啊,誰上誰就能上?”
“我……我是……我……”伊雪記得變成了一個結巴。
張旭覺得這個吃貨有點可愛,隨後點點頭:“行啊,我回去以後把策劃發給你。”
伊雪瞪著大大的眼睛,驚喜道:“真的?”
“嗯,我相信你。”
“張旭……”
“是不是很感動,有沒有以身相許的衝動,不過你放心,我對每都吃得滿嘴是油,絲毫沒有形象可言的女人沒有一點興趣。”
“滾蛋!”伊雪憤怒地錘了張旭幾拳。
伊雪的拳頭對張旭來就跟撓癢癢一樣,他躲都沒躲。
張旭表麵上的輕巧,但是心中有別的想法,之所以答應把《我家那子》的創意交給伊雪,是因為他覺得伊雪這丫頭沒那麼簡單,可能有一些能量。
再加上伊雪本來就看過他的策劃,真的為了自己的業績,她完全可以不通知張旭自己去跟公司,甚至直接把這個創意據為己有。可是她非但沒有這麼做,反而一切都在為張旭著想,拿走這個節目創意的目的也是為了能夠讓張旭參加。
雖然伊雪年輕,也沒有多少經驗,可在張旭眼裏,她算是一個為了自己考慮的經紀人,也是他需要的經紀人。
再《我家那子》這個節目創意其實算不上什麼好東西,跟《看見你的聲音》和《非首腦會談》都比不了。讓伊雪去試試也並無不可。
這個節目的根本在於請的嘉賓,如果嘉賓沒有效果,節目是沒人看的。
前世這個節目是少有的南韓抄襲國內節目的例子。
016年1月,芒果台推出全新節目《媽媽的牽掛》,采取“棚內觀察+紀錄片”的模式。不過嘉賓為明星觀察員、媽媽+素人主角。這個節目撲街,很快就停播了,但是南韓在半年之後開了一檔《我家的熊孩子》,將主角換成了明星,效果完全不同,收視率非常不錯。
然後芒果台也推出《我家那子》,同樣請來了明星做主角,從節目連拍幾季來看,明顯也是成功了。
所以綜藝節目的事兒,能叫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