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章:創業艱難(1 / 3)

怎麼說呢?

瓊斯現在的心情,就好像走在鋼絲上一樣,感覺自己隻要一個不小心就會摔個粉身碎骨。

想想,十一萬零八百金幣的債務,別說瓊斯自己,就是把他們全家當了都沒這麼多錢。如果他還不上……嗯,銀行會寄信給格雷。然而格雷也沒錢,所以“巫妖王之子欠下巨款連夜潛逃”,極可能就是第二天報紙的頭版頭條了。

就這大標題,你會把瓊斯跟“艱難創業不幸失敗的創業者”聯係起來嗎?

不,不會的,人們會覺得巫妖王一定超級有錢,而巫妖王之子也一定就是個不務正業的富二代。之所以會欠債潛逃,一定是因為賭博,眾叛親離了,所以巫妖王也不肯幫他還錢。根本不會有人同情他,人們隻會嘲笑他,並且拿來作為茶餘飯後的談資。

想想每個角落都有血族在談論自己,談完還一個個幸災樂禍歎了口氣的樣子。

身敗名裂呀……

“到時候,我的名聲就徹底毀了。會連表妹都娶不到,回鹹魚港也會被嘲笑到待不下去。會有很多小報記者來挖我的材料,到時候他們還會發現我曾經給九頭蛇當過仆人……”

當然,還有另一種情況。那就是亞岱爾把事情擺平了,瓊斯沒有因為欠錢而登上報紙頭條。這是好事嗎?

不,這更糟。

作為回報,亞岱爾一定會要求瓊斯以巫妖王養子的名義讓格雷介入薩姆博家族的財產糾紛。格雷會願意介入嗎?格雷肯定不會。於是,瓊斯最終會因為這件事跟格雷鬧翻。

“養子墮入黑暗,巫妖王父子反目”,這標題,聽上去又是一段豪門的恩怨情仇、腥風血雨。瓊斯已經能想象無數的小報記者追著他挖材料了,最終他們還是會挖出瓊斯曾經給九頭蛇當仆人的過往……

為什麼繞來繞去又回九頭蛇身上了?因為那麼大一坨,就放在那裏,打又打不過,搬又搬不走,藏都沒法藏!

總之,依舊是身敗名裂……

也可能亞岱爾幫瓊斯擺平之後瓊斯沒有擺平格雷,也沒跟格雷鬧翻,後來跟亞岱爾鬧翻了。那樣的話,上頭條的依舊是“巫妖王之子欠下巨款連夜潛逃”。

反正隻要失敗,就是身敗名裂。

到時候,人類世界待不下去了,血族的地盤混不下去了,瓊斯隻能遠走他鄉,過著孤苦無依、風餐露宿的生活。也許還會被反過來當成奴隸賣給矮人當礦工。

嗯,說起來,血族好像比矮人更適合當礦工。畢竟坑道裏不會有陽光,用血族挖礦的話連火把都省了。還可以用魔法挖礦。

也許矮人還會給他配個吸血鬼新娘,然後說:“有兩個血族,這樣我就可以收獲一窩小吸血鬼拿去賣了!當初你用矮人奴隸礦工的時候不就這麼想的嗎?”

關鍵那個吸血鬼新娘可能依舊是瓊斯的小表妹,天知道她是怎麼落魄到跟自己一樣被賣了當奴隸的呢?

狗血都是這麼寫的,總之光想想都是一場噩夢。

也許還會因此而被一百八十個巫妖追殺。

別問為什麼是一百八十個,因為瓊斯當晚夢到了一百八十個。是的,他做夢的時候還數了。一個個光禿禿的頭蓋骨挨個數,越數越害怕,最後被嚇醒了。在棺材裏狠狠地打了個冷顫。

此時此刻,瓊斯的精神壓力可以說大到了極點。

“無論如何,我必須要成功!不惜一切代價!等我有了孩子,我一定要告訴他身為父親的我,究竟經受了多少的苦難!然後讓那個莫爾卡也幫我寫一本,就叫《吸血鬼王》!”

起了“床”,瓊斯打好領結,又是默默地出發了。頗有種大決戰之前的架勢。

他決定親自盯著,事無巨細,不能容許一絲一毫的意外。

首先第一件事,就是運送。

地精商人給瓊斯安排了一百個血族。是的,足足一百個,浩浩蕩蕩的。瓊斯還沒看到過這麼多血族同時站在一起過。

“每四個血族提著一個籠子,我們分兩次把矮人和必要的勘探工具送過去。”

“僵屍呢?”

“僵屍和挖礦工具明天才到,我們可以用飛艇運過去。這個比較簡單。畢竟,矮人們到了之後,也需要先勘探礦脈,不會那麼早用到矮人的。當然,您也可以要求今天就全部送到,那樣的話得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