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傑犯了罪,殺了人,天理難容,罪有應得。
一切,都很正常,王偉雖然很受自己的弟弟王傑,但在依法治國的當今社會,任何人殺人都是死罪,無話可說。
那天上午,太極縣城突然號聲驚天,殺聲如雷,聲音令人膽寒。
老百姓一大早就自發地在大街上、公安局門口燃放起了十響一咕咚和煙花,曆時整整一小時,也不知道是草民掏腰包,慶賀殺人者償命、毒販該死,還是有人背後花錢製造陣勢與聲勢。
衙門開處,大隊刑警押著十一名五花大綁的死犯乘車而出,眾多人頭潮水般蜂擁撲上,當時正是星期日,四鄉農民入城高峰,隊伍所到之處,路人紛紛避讓,有躲之不及者,均被踩倒在地……
隊伍耀武揚威一路大喇叭呐喊著在縣城遊了幾條大街,然後經過玉水橋,一直朝三裏外的荒郊野嶺一家坡進發,沿途引得一些趕集的孩子伸長了脖子看熱鬧!
一家坡是西郊最荒涼之地,雜草叢生,怪鳥出沒,方圓數裏隻有孤零零一間舊木房——一家坡之名正由此而來。
車隊出了縣城,十一名死犯各被兩名身強力壯的警察架著,警車在前麵開路,沿途吆三喝四,按著腦袋,王偉看到弟弟王傑被這陣勢嚇蒙了。
弟弟本是省藝校的有名才子,玩藝術談女人倒是一把好手,怎見過這種陣勢?
他左顧右盼,忍不住問道:“我哥哥呢,他今天不帶我上法場嗎?”
“走你的路,不要問這麼多廢話!”按著他腦袋的警察大聲說。
王偉就在他親弟弟王傑的身後,端坐在車鬥兩邊的排座上,微微低著頭,眼角隻能看到他腳上穿的新鞋腳後跟,再往上王偉一直沒有抬頭看,那把殺人喝血的玩意兒抱在懷裏。在恐怖的號聲和警笛聲中王偉也不敢多想,隻覺得背在身上的步槍有千斤重。
雖然人聲嘈雜,人員混亂,可王偉弟弟說的每一句話他都還是聽見了,心裏一時五味雜陳,那種場合之下王偉卻是什麼話也不能說,更不能接弟弟的話茬,隻能低頭不語假裝什麼也沒聽見,什麼也不知道,好象他從來也不是自己的一奶同胞、親弟弟一樣。
可是,越是這樣王偉越是壓抑自己,弟弟身上的一套黑色新衣服、一雙新鞋(旅遊鞋)就是前天王偉給他送去的,當時養父哭得暈了,弟弟是個藝術分子,之前家裏那麼不容易供他讀省藝校,隻要可能他總是會把自己打扮得好象一個富二代一樣精神!
所以,他突然犯罪,殺人,除了震驚無奈,這最後一程王偉特意給他買了一雙美國進口的漂亮旅遊鞋,隻當哥哥送他去旅遊了吧!出了玉水橋,速度更快了,不一會兒,一家坡已經出現在眼前。
法場到了,在這個草坪的西南有一座接人橋。
此橋建成於清康熙年間,由四塊青石組成,呈拱形,跨度不足三尺,成年男子不費吹灰之力便可一躍而過。王偉師傅曾經跟他說過,過去衙門殺人,城內的衙役公差將死犯送到橋東,隨後橋西就有劊子手接應——說得更明白一點兒,這橋就是供死犯過路的。久而久之,這橋就成了陰陽兩界的“生死橋”,平常老百姓都忌諱從橋上走過。
不過解放後這一套便被放棄了,如今殺人的辦法現代化了,講究也沒有那麼多了。
車隊直接從旁邊的大橋上開了過去,押解死犯和警察在橋邊停下,與此同時,法場執行官和法院、公安局領導和縣裏前來觀看的領導到了,及烏洋烏洋的老百姓也蜂擁而來,號聲和警笛聲也戛然而止。
王偉跳下車,看了弟弟王傑一眼,王傑也看見了他,“哥——!”立即被旁邊的幾個警察同事嚴厲製止。
王偉拎槍跟師傅幾個人迅速朝坡上一間孤屋而去。
自清康熙年伊始,此地就被官府辟為處斬犯人的場所,那一間孤屋其實就是供行刑手及其他有關人員斬歇休息喝水之處。
從始至終,王偉陰沉沉的一張臉都低頭不語坐在大隊車上,十一名死犯被押到一家坡之後,一字兒排開,沒有任何耽擱和商量餘地,逐一按照計劃好的程序、時間表嚴格進行,新任院長、局長在隨員的簇擁下,站在高處宣讀死犯罪狀,王偉和其他三個行刑手(包括他們的師傅在內,雖然近年來師傅的槍法已經很成問題,總是因為拖拉手抖、不能一槍斃命)入孤屋做準備。
孤屋由於年久失修,已近腐朽,屋中放了一張破桌子,專供法醫技術人員擺放工具之用,另有簸箕、鋤頭、鐵鏟和石灰缸之類,已經爛得圖有其表不成樣子,一碰就碎,堆放在屋角,至於它們都是誰放在這裏的,有什麼用處,實在無從查考。
有人估計,或許是當年清廷劊子手們所遺留吧?一旦有了無人收屍的死犯,公差就用這些工具掘坑掩埋?也未可知!
而那石灰或者就是為人血消毒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