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冒領,警察慎之又慎,讓那歸還失物的少女坐在另一間屋子裏看著監控屏幕指認蘇俊華是不是她要尋找的人。少女自信盯著屏幕看了好久,手指著屏幕上蘇俊華的頭像道:“對,對,我確認就是他,那天把一件很沉的行李丟在我跟前讓我幫他照看一下,然後就朝江邊跑去,脫掉衣服就跳到江裏去了,我根本就不認識他,也沒來得及問他要地址聯係方式,看到袋子裏裝的全都是錢,我想萬一全部都是假幣,私藏這麼多假幣,說不清來龍去脈,萬一被警察找上門來,要因此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可就麻煩了,所以我就把這些錢拿到派出所請你們警察來處理了。”
“你丟是了多少錢?袋子是什麼顏色的?”
“我丟失了五百萬,是用一隻黑色的行李袋裝著的。警察同誌,你們幫我把錢找回來啦?實在太好啦,那就還給我吧,我也好早些捐﹍﹍哦,是拿去投資賺更多的錢。”
“這麼多錢全部都是你的嗎?為了謹慎起見,這錢的來路你得給我們說清楚。”
“警察同誌,實不相瞞,這筆錢不是我個人的,是我們村的村辦公司的,公司讓我帶來星沙買車采購雞飼料呢,這區區五百萬對個人來說是筆巨款,但對我們公司來說真不算什麼錢,丟了這筆錢我也非常著急,謝天謝地,沒想到還能找回來,是誰撿到還回來的,我一定要當麵重謝。”
於是警察又打電話給吳甜甜,確認蘇俊華是否是鳳凰村農業開發公司的員工,負責市場和采購工作?是否有安排他買車采購雞飼料?這些工作本來就是蘇俊華在負責,吳甜甜自然肯定地答複了警察,並按警察的要求傳了公司營業執照,公章,確認蘇俊華沒有說謊。
最後警察說:“失物歸還者說她隻撿到四百九十萬,你卻說丟了五百萬,這十萬塊差距要怎麼解釋呢?”
“這錢我也沒仔細點過,可能就是四百九十萬吧,哦,我記起來了,我丟錢之前挪用了十萬塊買了十隻金錢龜。”蘇俊華嘴裏這樣說,心裏也在想我從周浪那裏把錢拿出來的時候也沒好好數過,可能就是這麼多吧,這四百九十萬就再拿十萬塊出來連本帶息還給艾真,反正是借花獻佛,從此我就什麼都不欠她的了,剩下的四百八十萬就全部捐了。
因為錢不是個小數目,警察處理起來也是格外的謹慎,生怕蘇俊華冒領,因此全程錄視頻,簽字摁手印。
蘇俊華領回巨款,很高興,跟警察說想知道拾金不昧者的聯係方式,當麵表示重謝。坐在另一間屋子裏的那賣紅薯的女生卻搖著頭說:“這是小事情,這錢本來就不是我的,能夠物歸原主,我終於可以睡安穩覺了,這見麵感謝就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