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餐飲店采購管理製度(2)(2 / 3)

(2)將盤點結果列明細表報財務部審核;

(3)盤點期間停止發貨。

6.記賬製度

(1)設立賬簿和登記賬,賬簿要整齊、全麵、一目了然;

(2)賬簿要分類設置,物資要分品種、型號、規格等設立賬戶;

(3)記賬時要先審核發票和驗收單,無誤後再人賬,發現有差錯時及時解決,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人賬;

(4)審核驗收單、領料單要手續完善後才能人賬,否則要退回倉管員補齊手續後才能人賬;

(5)發出的物資用加權平均法計價,月終出現的發貨計價差額分品種列表一式三份,記賬員、部門、財務部各一份;

(6)直撥物資的收發,同其他入庫物資一樣人賬;

(7)調出本餐廳的物資所用的管理費、手續費,不得用來衝減材料成本,應由財務部衝減費用;

(8)進口物資要按發票的數量、金額、稅金、檢疫費等如實折為單價人民幣入賬,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

(9)對於發票、稅單、檢疫費等尚未到的進口物資,於月底估價發放,待發票、稅單、檢疫費等收到、衝減估價後,再按實入賬,並調整暫估價,報財務部材料會計調整三級賬;

(10)月底按時將材料會計報表連同驗收單、領料單等報送財務部材料會計;

(11)與倉管員校對實物賬,每月與財務部材料會計對賬,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8.建立檔案製度

(1)倉庫檔案應有驗收單、領料單和實物賬簿;

(2)材料會計的檔案有驗收單、領料單、材料明細賬和材料會計報表。

四、物品、原材料采購製度

1.物品庫存量應根據餐飲店貨源渠道的特點,以掌握在一個季度銷售量的一倍庫存量為宜。材料存量應以兩月使用量為限,物料及備用品庫存量不得超過三個月的用量。

2.堅持“凡國內能解決的不在國外進口,凡本地區能解決的不到外地采購”的規定。

3.各項物品、商品、原材料的采購,必須遵守市場管理及外貿管理的規定。

4.計劃外采購或特殊、急用物品的采購,各部門應會同財務部並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采購。

5.凡購進物料,尤其是定製品,采購部門應堅持先取樣品,征得使用部門同意後,方進行定製或采購。

6.高額進貨和長期定貨,均應通過簽訂合同的辦法進行。

7.從國外購進原材料、物品、商品等,凡動用外彙的,不論金額大小一律必須取得總經理的批準,方予采購,否則財務部拒絕付款。

8.凡不按上述規定采購者,財務部以及業務部門的財會人員,應一律拒絕支付,並上報給總經理處理。

五、物品、原材料盤查製度

1.物品、原材料、物料在盤點中發生的溢損,應對自然溢損和人為溢損分別作出處理。

2.自然溢損

(1)物品、原材料、物料采購進倉後,在盤點中出現的幹耗或吸潮升溢,如食品中的米麵及其製品、幹雜貨等,在升損率合理的範圍內,可填製升損報告,經主管審查後,視“營業外收入”或“管理費”科目處理;

(2)超出合理升損率的損耗或溢餘,應先填製升損報告書,查明原因,說明情況,報部門經理審查,按規定在“營業外收入”或“管理費”科目內處理。

3.人為溢損

人為溢損應查明原因,根據單據報部門經理審查,按有關規定在“待處理收入”或“待處理費用”科目處理。

六、物品、原材料損耗處理製度

1.物品及原材料、物料發生變質、黴壞,失去使用(食用)價值,需要作報損、報廢處理;

2.保管人員填報“物品、原材料變質黴壞報損、報廢報告表”,據實說明壞、廢原因,並經業務部門審查提出處理意見,報部門經理或財務部審批;

3.對核實並獲準報損、報廢的物品、原材料的殘骸,由報廢部門送交廢舊物品倉庫處理;

4.報損、報廢由有關部門會同財務部審查,提出意見,並呈報總經理審批;

5.在“營業外支出”科目處理報損、報廢的損失金額。

七、食品采購管理製度

1.由倉管部根據餐飲店各個部門的需要,訂出各類正常庫存貨物的月使用量,製定月度采購計劃一式四份,交總經理審批,然後交采購部采購;

2.當采購部接到總經理審批同意的采購計劃後,倉管部、食品采購組、采購部經理、總經理室各留一份備查,由倉管部根據食品部門的需求情況,定出各類物資的最低庫存量和最高庫存量;

3.為提高工作效率,加強采購工作的計劃性,各類貨物采取定期補給的辦法。

八、能源采購管理製度

1.餐飲店油庫根據各類能源的使用情況,編製各類能源的使用量,製定出季度使用計劃和年度使用計劃;

2.製定實際采購使用量的季度計劃和年度計劃(一式四份)交總經理審批,同意後交采購部按計劃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