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姨叫李清月,比我大七歲。初次相遇,是我十歲那年的夏天。在那之前,我隻是偶爾聽爸媽提到她。
那天我剛從河壩洗澡回來,背心搭在肩上,下身穿著一條寬鬆的短褲,很涼快。當時小姨坐在屋裏跟爸媽說話,蓬頭垢麵,精神恍惚。上身那件碎花襯衣也掉了兩顆紐扣,領口敞著。胸口處,還有幾道指甲劃過的傷痕。
我把背心隨手一扔,然後站到我媽的身後,好奇的看著小姨胸口處的抓痕。
那幾道抓痕很長,從右側凸起的鎖骨,一直延伸到左胸部位。我不禁納悶,她經曆了什麼,為何這麼狼狽?
後來從他們的談話中,我才知道小姨是逃婚跑出來的。她和我媽的遭遇如出一轍,都是被外公逼迫,才選擇離家出走的。
外公是喪心病狂的貪財之人。
別人都說君子愛財取之以道。而他的取財之道,卻是利用女兒的婚事,向男方漫天討要聘金,趁機大賺一筆。
早在我爸媽還沒結婚以前,外公就強迫我媽嫁給村裏的首富。但我媽不肯,和外公冷戰到結婚前一天,外公依然沒有退讓,我媽隻好在當天夜裏逃到縣城。
後來我媽到縣城打工時遇見了我爸,交往了一段時間,感覺我爸那個人還不錯,於是就瞞著外公和我爸結了婚。
紙總是包不住火。爸媽結婚不久,外公便知道了這件事情。
外公當時大發雷霆,一怒之下,直接和我媽斷絕了父女關係。但他並沒有打消嫁女賺錢的念頭,可我媽是獨女,所以他後來就到處打聽孤女,想再收養一個女兒。
爸媽結婚一年後,外公終於如願的收養了一個女兒,她就是小姨李清月。
外公和我媽斷絕關係以後,就再也沒聯係過,而且他也不讓小姨跟我們家有任何來往。所以,我和小姨見第一次麵時已經十歲了,如果不是小姨逃婚,恐怕我們見麵的時間會更晚。
說起來,小姨比我媽更慘,因為她是在結婚那天晚上從男方家逃出來的。也就是說,小姨已經是結過婚的女人,而外公也拿到了男方家的聘金。她胸口上的抓痕,應該就是她老公留下的。
那時我們也住在農村,小姨來我家之後,我媽就讓她和我們住在一起。起初,我根本不適應家裏忽然多了一個女人的生活,所以很多時候我都故意欺負她,試圖將她趕出去。
最嚴重的一次,是我趁她躲在睡房裏麵用木桶洗澡時,忽然推開房門,讓她顏麵盡失。過了這麼多年,我依然清晰的記得當時的情景。
她坐在木桶裏麵,木桶剛好遮住她的腰。看到我忽然打開房門,嚇得她急忙捂住胸口,憤怒的看著我,卻又不敢罵我。畢竟她當時無家可歸,我家是她唯一的避風港,她根本不敢得罪我。
我對小姨的態度的轉變,是在我讀初中二年級以後。那時我媽患上重病,看了好多醫生都沒控製住病情惡化,還說我媽最多隻能再活一年。
爸媽感情很深,我爸根本不能接受我媽的壽命隻有三十幾年,他執拗的認為,不是我媽的病難治,而是那些醫生都是庸醫。不久,我爸就做了個瘋狂的決定,帶著我媽外出尋醫,誓要治好我媽的病。
臨走時,爸媽把我托付給了小姨,讓她照顧我。
爸媽一走就是三年,始終了無音訊,而我也一直和小姨生活。這三年,小姨對我就像是對待親生兒子般嗬護和疼愛,寧願自己吃苦受累,也不會讓我受半點委屈。
現在我十八歲,在縣城讀高二。小姨在學校附近租了間門臉,請了木匠師傅將門臉分為兩個小間。前麵半間賣早餐,後麵半間是她的臥室。
小姨長得很漂亮,而且做早餐的手藝也很好,我們學校的學生都愛到她的早餐店買早餐。一個月下來,早餐店的淨利有三千多。在我們縣,一個女人有這樣的收入,已經算是非常能幹了。
不過小姨很節儉,連身像樣的衣服都舍不得買。她說掙的錢要攢下來,等我以後上大學用。
每當我想起小姨對我的好時,心裏總不是個滋味,後悔小時候那樣欺負她。很多時候我都默默發誓,一定要用功讀書,爭取將來能有出息,賺些錢,讓小姨過衣食無憂的生活。
今天是六月第一個周六,高二年級沒課。我起得很早,從學校宿舍出來後,就直接去了小姨的早餐店,看有沒有我能幫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