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四章 紅燈(大結局)(1 / 2)

費誠聽說後微感詫異,繼而溫和地笑道:你在擔心什麼?擔心我隻要一出庭,會立馬背上弑父的罪名,心裏承受不住,一輩子抬不起頭?齊齊,你太小瞧我了,如果我不能克製住一點自己內心,如果受不了別人的指指點點,那我早在幾年前就發瘋了。

“那你這樣做是為什麼,這件事並不完全怪你啊。”

“是,不完全怪我。”費誠淡淡道:可對於我爸的死,我總負有責任,這麼多年誰也不可能否認這一點。既然明知有責任,而且家人還給了我這麼長時間的沉澱,我覺得該是自己負責的時候——其實所謂負責也隻是我站在法庭上等待宣判,我會堂堂正正接受一些結果,正視過去的事實。齊齊,其實這還可以算作是對我自己的一次救贖,對嗎?

不,齊齊在心裏呐喊,你真的這麼平靜嗎,你在偽裝,你也害怕麵對那一刻,為什麼非要走這一步,為什麼要走上法庭,難道這麼多年的折磨還不夠嗎?

“這件事,你告訴你媽了嗎?”

“沒有,她沒必要知道這些,她隻要曉得最後官司贏了,我有錢為她治病,這就夠了,”費誠雙目閃爍,輕聲道:我不會告訴她,我大哥也不會,所有人都不能告訴她,否則就是在犯罪。

齊齊毫不回避地正視著費誠,她想看穿眼前這個人的內心到底是怎樣想的,他到底為了什麼,是喜是悲,事情又是否會真如他所料已一種蒼白的完美做結局。齊齊自認識費誠後從未這樣認真地思考他的未來。如果磨難是財富,他將獲得什麼,如果故事並非如此苛責主人公,他又將失去什麼。人生的岔路口上可以斟酌,但因為沒有永不變的預期,即使繞過彎路走過錯路,又怎麼知道此處不如彼岸香。也許他做得對,他在救贖自己,他也想甩脫包袱回到十八歲以前的自己,也許比以往更完美的自己,那個齊齊可以想象卻又未曾見過的費誠。

“齊齊,上一次你問我禮品店的事,後來我想了幾天,覺得還是不再開下去的好,我有些煩了,是真的煩了,不是你講的怯懦敏感,對不起。”

轉眼已到十二月底,這年冬天。齊齊恍恍惚惚,不曉得這段時間到底是怎樣過來的,她隻看到眼前所有人都在忙碌,袁藝每天要去醫院陪費母——自己偶爾也去,費誠和費洋為官司的事日夜不停地奔波,這兩兄弟在一起讓人有種剛柔並濟的感覺,他們說這次會準備萬全,不給醫院扯皮的機會。原本一個月的假期已被齊齊一拖再拖,她可以不在乎一份工作,但卻一定要親眼目睹一個故事的結局,這個故事糾纏曲折了好多年,也牽扯傷害了好多人,她在心底祈禱又相信,上天可以不必吹毛求疵,說這段苦難很完美,可以有一個美麗的結局。

第一次開庭在臘月初,醫院隻是例行公事般派了代表站在法庭,所持言辭與以往沒有分別,直到費誠一同出現在被告席。原告律師向法官呈訴後,要求醫院作出賠償。事情的變化顯然超出醫院意料,院方申請休庭。

齊齊在庭外神思恍惚地看著費誠走上被告席,看他平靜的麵孔與步履,聽他麵對法官提問時一次次平淡的嗯聲。那個幹淨至寥落的身影所迸發出的心智讓人驚歎,像一方遠不與年齡相匹配的潭水。

時間在等待中度過,第二次開庭時,醫院以第一被告人與死者關係特殊為由,對原告證詞提出質疑。情況並未超出費誠兄弟的預料,在征得家屬同意後,原告律師詳盡描述了一個家庭內部的悲劇故事,最後落腳於醫院的第二方責任。期間被告律師一次次提出疑問,最後向法官提出對第一被告進行背景調查······

此後是雙方一次次博弈鬥智,鑒於事實的複雜背景,法庭要對費誠與家人關係進行走訪求證,以保證被告身份的真實性。

官司打到第二年春天,這天夜晚,費誠兄弟與代理律師在家裏深談了一夜。齊齊和袁藝則坐在客廳裏相視無言。她們都知道事情發展至哪一步,法庭的求證已到關鍵時刻,律師建議在下次開庭前能拿出一份有關被告與原告家屬近年來實際交往斷絕的證明,這將有利於駁斥醫院一方所謂的假證一說。這本無可爭議,然而當所有人看到那份證明書時都忽然覺得它更像一份斷絕親人關係的鑒定。據律師說,這份證明可以有法律效用。

袁藝止不住流下淚,嘴裏說著去醫院,便起身跑了出去。

齊齊安靜地坐著,霎時覺得感情耗盡,隻偶爾可以聽到裏間三人輕微的討論聲。

事情至此已成定局,醫院一方也放棄努力,隻是在賠償數額上又爭執了幾次。

法庭很快做出最終判決,宣布判決那天,遲遲不見蹤影的袁藝卻忽然推著輪椅上的費母出席。事實上,自住院以來,費母大部分時間都處於昏迷狀態,如今的她也隻是雙目緊閉一動不動地坐在輪椅上。

目睹這一切,費洋強忍心酸將袁藝拉至一旁,含怒問為什麼。

袁藝落淚哽咽道:我隻是覺得不公平,這對小誠不公平。他已經付出這麼多,應該得到寬恕了。就算媽她現在看不到,聽不到,我還是希望她能在這裏,哪怕以後做夢時可以回到現在,看到她希望看到的東西,費誠認錯了,她默默牽掛五年的小兒子始終深愛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