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行法律,如果隻是下落不明,則隻能按照失蹤計算,無法按照死亡處理。
以弗蘭克·布萊恩的情況,他不屬於因為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也不屬於因為戰爭下落不明,僅僅是普普通通的突然失蹤。
按照這樣的情況,必須年滿四年之後,才能由相應的利害關係人向對應法院申請宣告死亡。
然而四年之後?
抱歉!
四天之後弗蘭克的骨灰都不會剩下,更何況是四年的呢?
更關鍵的是一般的失蹤情況,全球任何一個地區的警方都不會投入大量精力調查。
總而言之,這一次許哲安排的死神約會相當高明,遠遠超過了曾經付義風車禍案件的嚴謹程度,哪怕許哲坦白自首,警方也不一定能找到證據。
淩晨過幾分,許哲安排了飆車哥回收槍械,他確實準備將槍械還給花環。
因為兩把西格紹爾P226是燙手山芋,從法律意義來說它們是非法槍械,還是非法槍械中的嚴重違禁品,一旦被警方查到了許哲擁有非法槍械,許哲就涼了吧?
臨近淩晨一點鍾,飆車哥聯係著許哲,他用低沉沙啞的聲音彙報,“兩個包裹已經處理完成,按照你的吩咐存放在了對應位置。”
許哲應了一聲,“好的,收到。”
“晚安。”飆車哥回應,他也沒有詢問報酬的事情,反正許哲知道將報酬發給他。
許哲掛斷了電話,他給飆車哥發了一萬塊勞務費用。
雖然一萬塊比較貴,但飆車哥非常可靠,再加上飆車哥先安排了運送槍械,再負責回收槍械,他承擔的風險也比較大,這一個價格比較的合理。
早上八點整,許哲被手機鬧鍾叫醒。
許哲先簡單的洗漱,叫了一個客房早餐,隨後查看著第二道保險執行人員發過來的賬單。
第二道保險執行人員發過來的賬單一共是七十萬元,同樣是一個比較靠譜的價格。
其中第二道保險執行人員的行動費用是五十萬元,火化中心的暗線費用是二十萬元。
再加上飆車哥的一萬元,以及通過葉飛準備的匿名手機,還有臨時租賃的汽車,以及假日酒店預定費用等等雜七雜八的費用也有接近兩萬塊。
綜合起來許哲收了花環一百萬委托費用,他花出去了七十三萬,自己淨賺了二十七萬,這一個利潤不多不少,關鍵是除掉了對許哲有威脅的人員。
這才是最關鍵的事情!
當客房服務將早餐送過來的時候,許哲一邊吃早餐,一邊主動聯係花環。
花環接通電話,他先一步開口,“你完成了委托,對吧?”
“難道你們不知道?”許哲試探。
“你動用了魯多多之外的人員執行任務。”花環同樣在試探,“目標現在在哪裏?”
“莫非你們需要目標?”許哲反問,隨後補充道,“不好意思,你們沒有提前說明,現在目標已經徹底消失。”
花環嗤笑一聲,“你的手段不錯。”
許哲沒有接話,“兩把西格紹爾P226已經回收,我把它們儲存在安全地點,具體的地址,以及提取方案,我等一會發給你。”
“暫時不需要回收。”花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