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寄安回頭,皺眉看著洛天奇,薄唇抿成了一條直線,沒打算回答。
“沈寄安,你不愛她,你根本就不愛她!”洛天奇臉上的戾氣突然加重,猛的奔過來,一把推開了沈寄安,用食指指著他:“如果不是你的話,她不會死,是你,是你害死了她!”
沈寄安狼狽的往後退了兩步,本想發火,卻在聽到洛天奇一口口的重複“是你害死了她”的時候,怔了怔,低垂著頭,呢喃自語:“是.......是我害了了她.........”
方圓,那個將陽光第一次帶進他的生命力的女人,那個,自己曾經以為會相愛一輩子女人,最後,到底是在半路上將她給弄丟了。
很多年過去了,沈寄安以為自己忘了,可是,其實,內心深處一直都是記得的,稍稍回想,就會想起那張洋溢著陽光的笑臉,就會想起曾經他也是有過那麼快樂的時光的。
沈寄安永遠都記得,第一次遇見她的時候。
像大多數高中生一樣,那段荷爾蒙分泌旺盛的日子,被人們賦予了一個好聽的名字,躁動的青春。
沈寄安也不能免俗,十六七歲的年紀,總是喜歡用差異來標榜自己,上課睡覺,別人打籃球的時候,他一個人帶著耳機,躲在角落裏,繃著一張臉看雲卷雲舒。
因為帥氣的外表,再加上特立獨行的性格,沈寄安很快就成了整個學校裏的風雲人物。其實他也沒做什麼了不起的事情,卻從一群又一群犯花癡的女孩兒們口中,活成了“校草。”
幾乎每一天,沈校草都會受到情書,四麵八方來的,有熱情的女孩子直接署了名,但是更多數的,卻是那種用粉色的信劄,寫滿了滿是愛意的句子,卻不敢用一個字來透露自己是誰的人。
這些東西,沈寄安時從來不看的。
連一句話都沒有跟他說過,就過來寫情書說喜歡自己,真的是搞笑了,感情從何而來?沈寄安不懂,也覺得那種行為就是幼稚。
直到那天中午遇到那個姑娘。
那天,有個男人塞給了他一封信,很好看的天藍色信封,上麵有用很漂亮的字體寫著“致我心儀的你”,這一次,沈寄安沒有直接扔到垃圾箱,而是多看了一眼。
以前收到的情書,從來都是空白信封,或者是“沈寄安收”之類的,從來沒有人將信封也寫得這麼文藝的。
那是沈寄安第一次對別人給他的情書感興趣,忽然就很想看看這封信的內容又是怎麼樣的呢?
一定是很有才華的句子吧,畢竟,沈寄安對於那種會安安靜靜看書,能行雲流水般的寫詩的女孩子,還是很有好感的。
“把它還給我!”
就在沈寄安打算將封信打開的時候,忽然一個細膩的聲音帶著驚慌失措傳了過來,很特別的音色,幹淨,細膩,清澈,帶一點兒與年齡不符的娃娃音,但聽起來卻又很舒服,不會覺得膩,或者是造作。
沈寄安驚訝的抬頭,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一張很幹淨的臉,精致的五官,白皙的皮膚,最吸引人的,卻是她的那雙小鹿一般,盯著自己的眼神,驚慌中透著透亮。
與她的眼神對上的那一刻,沈寄安忽然就想到了在語文課本上看到的四個字:明眸善睞。
那一刻,似乎呼吸漏掉了一拍,沈寄安覺得自己的心,像是被貓爪子給撓了一下一樣,癢癢的,心裏忽然就開始蕩漾。
直到很久之後,沈寄安才明白,那時候的一瞬間悸動,其實就是心動。
忽然就對這麼女孩兒產生了興趣,
那個女孩兒一步步朝著自己走過來,估計是害怕,她每走一步,臉上就紅幾分,等到她終於走到自己麵前的時候,那張臉已經變成了一隻進口紅蘋果。
沈寄安饒有興致的盯著她,等著她的下文,一向不在外人麵前笑的他,忽然就對著那個女孩兒笑了。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當時的沈寄安也想不明白,意識到自己在笑的時候,他其實在心裏狠狠鄙視了自己一把,架子沒端住。
“這情書,是你寫的?”沈寄安看著她漲紅了一張臉,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來,隻是焦急的直皺眉頭的時候,幽幽的開口,他倒不是同情人家,隻是單純的覺得如果再這樣下去,她的那張臉,估計會撐破。
“不!”女孩兒豁然抬頭,似乎是要辯駁,可是,目光剛迎上沈寄安的眸子,就又飛快的落下去,聲音也瞬間小了下去:“不是的,不是.........情書..........”
“哦?”沈寄安挑挑眉梢,歪著頭看她,越來越覺得這女孩兒有意思。
校園裏,哪怕是回家的路上,總是會有很多人試圖跟自己搭訕,但是用這種方式的,卻還是第一次見。
“不是情書?”沈寄安眯起了眼睛,目光一點點的在她身上移動,試圖從她每一個細微的表情、動作裏,辨認點兒什麼出來。、
或許,人家隻是聽說了自己從來不看情書,所以從用這種方式想要引起自己的注意吧?這樣的小把戲,沈寄安在那麼亂七八糟的書上,不知道看到過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