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一章 張昭的教誨(1 / 2)

精鹽的零售價格普遍的偏貴,行情要比米價還要高上兩成,一石精鹽,怎麼都需要一千錢以上才能購買到。

如果改用曬優質細鹽和粉碎洗滌鹽的技術,劉良估算成本價格最多不超過一石一百錢的成本價格,甚至大批量生產的話,價格隻能會更加的低廉。

這其中的差價可是大了去了,可謂是最賺錢最長久的買賣!

隻不過,批發和零售是兩碼事,這個時代雖然不控製私鹽,但銷售食鹽的稅費卻是很高,而且內地的鹽井都掌握在官府和大家族手中,私人獲得的都是煮製的海鹽,而海鹽的腥澀又不被世人所喜,故而私鹽的價格並不是很高。

東漢沿海的地區都食用海鹽,隻有大戶人家才食用質量較好的井鹽。

一般情況下,海鹽一石的批發價格,怎麼都在四百錢左右,而精鹽的價格都在五百錢以上。

劉良如果真的可以弄出三百錢的精鹽,絕對會擊垮不少內地的製鹽業,至少私鹽的份額將會大大的縮水,甚至不排除被一網打盡。

畢竟三百錢的價格幾乎等同於成本價,甚至還略低了點,根本就沒有利潤空間,傻子才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表兄弟四人一邊喝酒一邊嘮著閑嗑,倒是其樂融融的場麵,可孫堅府上卻是不大和諧。

“好你個孫文台!怎麼就不留下他公子無呢?爾可知‘滿江紅’便是出自他手?現今天下文人誌士,莫不以結交東萊公子無為幸事,而汝,卻視他於無物!”

臧洪眼冒怒火,大聲吼道:“即便父親大人都特意來信,讓吾無論如何都要交好於他,而各地邊軍對此奏章詞賦皆是一片讚揚,紛紛上表朝廷,不以年齡論察舉,應授予公子劉無,邊軍實權,更有諸多將軍直接點名,要他公子無,參軍為將,鎮守一方。”

“吾深知爾,不堪內政煩惱,擅長於征戰四方,但皇命不可違,吾父幾番薦舉與爾,朝廷都不予理會。此間汝要是能夠交好於他,日後公子無受重用,爾豈不是順了心意?如此大好機會,你,你,你竟然……豎子不可教也……”

臧洪負氣而走,可把孫堅嚇壞了,自己如今的官職,可全都依仗臧家的勢力支持的,一旦觸怒臧洪,哪後果可不敢想象。但他熟知小老弟臧洪的脾氣,自然不敢刻意的強留,隻好任他離去。

對於初次見麵的東萊劉無,孫堅並沒有感到自己做得有何不妥,酒也喝了,知心話也嘮了,感謝什麼的也沒少表示,還要他怎樣?

真要去抱一個小孩子的大腿,投奔於一個未成年的少年?

打死他也不會!

孫堅有著自己的驕傲,也有著自己的思維邏輯,他覺得什麼事情都沒有自己的麵子重要!

他渴望擁有財產,擁有了財產他更渴望改變自己的地位,為了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他不惜使用卑劣齷齪的手段,但絕不允許侮辱自己,丟了自己寧為雞頭不為鳳尾的老大麵子。

另一方麵,他所獲得的財產不是自己創造的,他又輕視財產。甚至在必要的情況下,他可以將自己的財產,隨意給予他人。

對於得不到的別人的財產,他可以肆意的加以毀壞,毫不在意它有多寶貴;而對於輕易得到的財產,在他的意識當中必要時也可以隨意地破壞,或輕易地處置。

最主要的是,他漠視生命,包括自己的性命,正因為他最初的狀態也不過是窮困潦倒、沒有尊嚴的活著而已,再差又能差到哪去?

所以說,他無視生命,無論是自己的還是他人的生命!

他自詡是孫武的後人,受尚武精神的影響,他莫不以勇武為榮。為了達到某種目的,需要顯示自己的勇敢時,他不惜毀壞自己的身體,殘害他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