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趕出文家的時候,文曉十九歲。
那天天空很晴朗,陽春三月的風很輕。她獨自一人站在文家大院的門口,身旁是王姨幫她整理出來的一個行李箱。
文家是本地的大家族,一個有著曆史的家族門楣總是曆經歲月洗禮,卻又受到曆史的照顧,即使這十幾年文家裏往外一站能守得住陣腳的年青一輩沒幾個,但它還是因為曾經光輝的曆史而被人津津樂道,一有什麼本地人物采訪,必然會提到文家的曾祖輩,是清朝多大的人物,幾代功勳,接著,曾父輩,又曾有過什麼豐功偉績。
文家最近幾十年的當家人叫文中鳳,文中鳳在文家兄妹中排行老二,改革時期力排眾議,棄政從商。那個年代,下海撈金,多少人一朝烏雞成鳳。何況還有整個文家當了個硬背景,當地政府也大力支持,文中鳳便乘著改革春風,投身商海。
不過十來年,本地從土地開發到娛樂場所,從批發進口到海外出口,百分之八十左右都頂著文家的金字招牌。
文家由此更是盛極一時。
直到文中鳳突然心肌梗塞,文家刹時失去了當家人之後,事情才一度急轉直下,不久之後,又因涉及倒賣商品,賄賂官員等,一時之間,文家負麵新聞纏身,幾乎是樹倒獼散。
百年基業往往毀於一旦,文家經曆這些,死的死,坐牢的坐牢,逃的逃,走的走,最後隻剩下一座頗有曆史淵源的文家大院裏,隻住著文中鳳的遺孀和一個老媽子。
文曉被趕出來的時候,文家還沒有落敗到這種地步,她被趕出來的原因太簡單:遇人不淑。
十九歲的文曉愛上了一個大她四歲的社會小混混,這種八十年代香港電影裏的老套情節在她身上幾乎一一回放,小混混義薄雲天,又英雄救美,文曉還未明白什麼是愛情,就一腳淪陷。一個是當地名門望族的千金大小姐,一個是不務正業的社會青年,文家自然一致反對,文中鳳更是氣得病發。
偏偏文曉性格也很固執,這點隨她爹。等到文中鳳一出院,她便背著所有人和小混混進行地下戀情,跑到酒吧聽著小混混在台上唱著五音不全的情歌就覺得此生非君不嫁,覺得頂著一頭黃毛的小混混在酒吧因為他人調戲她一句,便將人打得頭破血流的場景好刺激,覺得拉著她的手在夜晚的街頭擁吻的小混混帥得驚天地,泣鬼神。
十九歲的年紀,十九歲的天真。文曉為了這個男人做了一切她能做的事情,包括為了救他,她偷了父親書房裏的一份合同。她也為了這個男人貢獻了一切她能付出的東西,包括感情,由心至身,對了,還有她的智商。
所以,文曉不知道,那份合同是一份見不得台麵的合同。文曉更不知道,她奮力救下的那個男人,從此去了哪裏。
不久之後,文家四分五裂,文曉拎著行李孤零零地離開這個生長了十九年的地方時,才真真正正的明白,文家,她回不去了。
她的青春,與所謂的愛情,都沒有了。
文家,也沒有了。
一切,就此別過。
文曉坐在火車硬座上,看著熙熙攘攘的人群,麵無表情。當火車往前開出的那一刹那,她隻能看著窗戶上印出的模糊的自己,無聲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