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經過反複思量,才明白;其實,很多寫書的人,在寫到接吻時,他自己也未必真的接吻過!就是他真的接吻過,他也並沒真實地去描述接吻時的感覺;他寫的完全是他的想像,他期望得到的感覺,而並非真實的感覺。甚至有可能是,他自己並沒在真實的接吻中得到那種美好的感覺,而隻是看到別人仿佛特別有滋有味的接吻著,以為接吻真的很美好,隻是自己運氣差,沒有找到那種美好的感覺;就把自己看到的感覺,而非真實的感覺寫進了書裏。
這對看書的人來說,完全是一種誤導。實際上,寫作的人,常常會把那種視覺的東西,當作味覺和嗅覺來寫,所以,讀者千萬不要把寫書人所寫的事兒,都當成是真實,以免自己經常產生上當的感覺。
我們如果回到生活中來,反複思量,就會發現,人們之所以熱衷於接吻,其實並非接吻能帶給他們味覺和嗅覺上的甜蜜。他們樂此不疲,其實另有心意。那心意用現在一個流行的詞來表達,就是“秀恩愛”。
秀,就是表演;是給別人看的,而不是自己。這種感覺,演員體會是最深的。常常自己痛苦難受的要死要活,臉上卻不得不為了秀,蕩漾出一臉燦爛!
所以,接吻,在實際生活中,純粹是作秀!電影,電視裏接吻的鏡頭,更是如此。
“就是我們家出一部分錢,你們家也出一部分錢,一塊兒投資;當然,你們家錢少,多半兒我們出;平時,我們兩口子都上班兒,沒時間,店就由你媽照看,另外,再給她按月開份工資。年終,咱們兩家再根據投資多少,分紅。你看行不?”李德龍的嘴雖然離開了我的嘴唇,但他的手臂,仍然緊緊抱著我的身體,一刻也不肯放開;仿佛怕我這隻好不容易捉到手的小燕子,突然從他手裏飛走。
“這個主意,我媽肯定能接受!那樣,我媽就有正經事兒做了!不用再揀垃圾了!”我衝李德龍笑了笑,表示我的高興。我知道,李德龍說這些,就是為了讓我高興,我高興了,他的目的也就得到了,他也就高興了。而我,也需要他的這個高興;他如果高興了,就會興致勃勃地去辦他對我說過的事兒;那樣,我媽的工作就解決了,我們家目前的生活狀況也就會改變了。
當時,我已經想明白了,像我們家那個爛灘子,如果不借助李德龍這樣的外力來挽救,要想翻身,是猴年馬月的事兒。我的身體已經被他占了,這個事實,根本無法挽回。李德龍已占了我三次,就是再占三次四次,對我來說,也就那樣兒了!反正我永遠也別想回到從前了。如果能用我一個人受到的這個傷害,換來媽和弟弟兩個人一輩子的幸福生活,我覺得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