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沒有懷才不遇這件事44(1 / 2)

第十一節

人脈的真諦是:連接勝於擁有

《蝸居》裏有個經典橋段,老謀深算的宋思明讓沈律師找人幫自己一個忙,沈律師有些猶豫,於是宋思明意味深長地勸說道:

“關係這個東西啊,你就得常動,越動就越牽扯不清,越牽扯不清你就爛在鍋裏。要總是能分得清你我他,生分了。每一次,你都得花時間去擺平,要的就是經常欠,欠多了也就不愁了,他替你辦一件是辦,辦十件還是辦啊。等辦到最後,他一見到你頭就疼,那你就贏了,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宋思明在劇裏是久經沙場的官商兩道老手,自有一套處世經營的哲學,是劇本虛構的人物,但他這套關於人脈的觀點卻有史據可循,在美國學者出的政治暢銷書《硬球》中就曾反複提到過。

《硬球》裏提到本傑明·富蘭克林有句名言:“如果你想交一個朋友,那就請他幫你一個忙。你在一個人身上付出得越多,你就會對他變得越忠誠,而贏得一個大選支持者的好辦法,就是讓他為你做點什麼。不吝於向人求助,是所有遊戲的最高境界。”

反觀我自己在實踐中有過一個非常失敗的例子。以前在使館的時候,為了便於和各種教育界合作夥伴交流,我建了一個微信群,群裏都是一流大中介、語言培訓學校、考試中心的管理人員,但我把它定位成一個單向“通知群”,發布新的簽證政策、邀請參與活動、定期培訓……可是這個群卻總也達不到預期的效果,每次大家領完通知就默默地轉身走開了。

現在再回想,“群”的概念,本就是將一群彼此有聯係卻不太熟的人聚集在一起,讓他們彼此產生雙向的連接,人群裏的連接越多,群才能越活躍,彼此幫忙、分享信息、參與活動才能積極踴躍。而我的定位,卻讓這個群成了一個一對多的傳聲筒,對於群裏其他人,群的價值也就僅限於此,他們不會再有進一步投入的意願。

當我們說“有價值的人脈是相互麻煩出來的”的時候,這裏麵其實隱藏著更深層次的東西:

第一,你得知道什麼是可以麻煩別人的。

現在朋友圈的很多人都是平時工作辦事時加微信認識的,連麵都不一定見過,而對互聯網這樣輕薄的載體,人脈之間的“麻煩”,最好也是輕量級的東西,比如問詢信息、做個小調查這種。簡單建立的人脈也隻能簡單地“麻煩”,千萬不要涉及重量級的話題,因為麻煩程度和人脈價值度不匹配。

第二,你去麻煩別人的,要和對方願意為你提供的相匹配。

拆開說,就是對方得有能力幫你這個忙,並且你也“值得”對方幫你這個忙。前者,要和對方的價值相匹配;後者,要和你自身的價值相匹配。

第三,在整個過程中,多為對方著想,顯示一點誠意,不要表現得像個揩油的。

有次朋友為我介紹了一個“投資關係”方麵的專家。因為介紹人和對方很熟,所以告訴我,直接打電話向對方谘詢即可,但我恰好搜到對方同時也在“在行”平台上當行家,而且費用並不貴,所以盡管對方沒有要求,我還是在互加微信後,又通過“在行”約了她,以表明一點點誠意。

最後在一個多小時的電話中,她開誠布公地給了我很多行業洞見。於她而言,既是在幫朋友忙,也是在提供行家的服務,盡心盡力;於我而言,既是有求於別人,也表現了懇切之心,受之無愧。

在互聯網時代,龐大的網絡可以將原本不太熟悉或根本不相幹的人聚集在一起。大家訴求不同,你的難題,或許正好是別人的所需,盡管看上去你是在“麻煩別人”,但有可能這樣的麻煩,對方正好求之不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