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看到鍾睿瑤並不走,而且,她剛才還喊出了沈曼的名字,心裏就產生了危機感。
他買這個女人回去,無非就是感覺這個女人年紀大,皮相還不錯,價格還算便宜,自己先弄到手裏開開心,然後可以利用她的身體幹點生意。就算沒有辦法賺到大錢,但接一個客人,賺個三塊五塊,積少成多,也可以有點收入。
他打量了一下四周的環境,深夜空曠,鍾睿瑤不過是個孤身隻影的女人,再看她的麵容,才發現她竟然是個絕美清秀的大美人。可以說,比自己拍下的這個半老徐娘,要超過數十倍啊。
他的臉上湧出了邪淫和貪婪的神色。
自己幹的灰色行當,早就把良心丟給狗吃了。他有什麼可怕的,他應該高興才是啊,這不是白上門一份大禮麼。自己把這個女人給劫下來,收到手裏,無論是自己享用,還是推出去招攬生意,那都是上佳的選擇。
早知道這樣,自己不應該在拍賣會出手了,還浪費了一筆小錢。他一邊在心中遺憾著,一邊伸手從腰間拽出一把匕首來。
“既然你們兩個認識,我就幹點好事,讓你們兩個聚到一起,共侍一夫。”他握著匕首,眯著眼睛,幽幽地對鍾睿瑤說:“乖乖跟我走,我對小美人兒很有耐心,但我的匕首可沒有耐心。”
不過,他卻不知道,比他匕首更沒有耐心的是鍾睿瑤的槍口。
很精致小巧,工藝和造型堪比裝飾品的一把手槍,此刻槍口已經抵到了他的額頭上。
“你給我站到一邊兒去,老實地等著。我認識這個女人不假,但我卻不會救她,因為她是我的仇人。目睹到她落到今天的境遇,我高興還來不及呢。”鍾睿瑤的手指纖細漂亮,如同青蔥一般好看,她拿槍的姿態卻是威風凜凜,高傲冷豔的,讓男人感到惶恐無措。
男人丟下了匕首,雙手抱頭,退後幾步,蹲到了地上。他果斷是老實下來,不敢起任何的邪念了。
鍾睿瑤走到了沈曼的跟前,居高臨下,用蔑然地神情看著沈曼:“看到你落魄到了這樣豬狗不如的境地,過得這麼悲慘,我也就放心了。”
從她的本性來說,鍾睿瑤是個善良勇敢的女人,如果是路遇到別的女人遭受到這樣的慘況,她會拔刀相助,出手解救的。可是,今天情況不同,目睹沈曼這樣的狀況,她感到欣慰和高興
她以前恨不能可以親自將沈曼他們給逮捕歸案,讓法律給予他們的懲罰。可是現在看起來,他們所遭受的懲罰,遠比法律手段嚴厲和殘酷得多。那就讓沈曼這幾個人,這麼渺無音訊下去吧,直到最後死於籍籍無名的角落中。
按照現在的情況看,把沈曼逮捕後,再投到監獄裏去服刑,對沈曼而言,大概是比天堂還要享受的待遇了。
對敵人給予同情心,是一件愚蠢而可笑的事情。鍾睿瑤可不是一朵白蓮花,她沒有那麼泛濫絕堤的善良。因此,她會記住這次相遇,但永遠不會向任何人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