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品論語202(1 / 1)

應用卷·堯日篇第二十·不是“不教而誅”

《論語·堯曰篇》第二章記載孔子的學生子張問孔子怎樣才能治理好一個國家,孔子答道:隻需尊奉“五種美德”,除掉“四種惡政”就可以:

子張曰:“何謂四惡?”

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本章此段的大意是:子張問:“什麼叫四種惡政呢?”

孔子說:“不教育便殺戮叫作虐;不告誡便要求成功叫作暴;不監督而突然限期叫作賊;同樣是給人財物,卻出手吝嗇,叫作小氣。”

孔子是反對“不教而殺”的。他認為不事先教育就殺戮,這是執政者的一種惡行。

毛澤東對孔子這一觀點是認同的。在1956黨的八屆二次全會上,在講到準備開展黨內整風運動時,他引用了孔子“不教而殺(誅)”這句話。毛澤東說:

預先出告示,到期進行整風,不是“不教而誅”,這是一種小民主的方法。有人說,如果用這個辦法,到下半年,恐怕就沒有什麼好整了。我們就是希望達到這個目的,希望在正式整風的時候,主觀主義、宗派主義和官僚主義都大為減少。(1956年11月15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八屆二次全會上的講話)

中共八屆二次全會根據毛澤東的提議,確定從1957年下半年起,開展黨內整風運動。

毛澤東說:我們準備在明年開展整風運動。整頓三風:一整主觀主義,二整宗派主義,三整官僚主義。中央決定後,先發通知,把項目開出來。比如,官僚主義就包括許多東西:不接觸幹部和群眾,不下去了解情況,不與群眾同甘共苦,還有貪汙、浪費,等等。如果上半年發通知,下半年整風,中間隔幾個月。凡是貪汙了的,要承認錯誤,在這期間把它退出來,或者以後分期退還,或者連分期退還也實在沒有辦法,隻好免了,都可以。但是總要承認錯誤,自己報出來。這就是給他搭一個樓梯,讓他慢慢下樓。對於其他錯誤,也是采取這個辦法。預先出告示,到期進行整風,不是“不教而誅”,這是一種小民主的方法。

毛澤東的話講得十分清楚明白,既闡述了整風內容,也說明了擬采取的方法。整風,對黨員幹部要教育批評,對犯錯誤的同誌要批判要處分,是事先打了招呼,發了通知,貼了安民告示的,是有教而誅。整風宗旨依然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毛澤東說得比較具體,他還說:整風是在我們曆史上行之有效的方法。以後凡是人民內部的事情、黨內的事情,都要用整風的方法,用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方法來解決,而不是用武力來解決。我們主張和風細雨,當然,這中間個別的人也難免稍微激烈一點,但總的傾向是要把病治好,把人救了,真正要達到治病救人的目的,不是講講而已。

孔子把“不教而誅”視為惡政之首,其目的是在爭取行權治政的最佳效果;毛澤東主張整黨預先“告示”,做到“有教而誅”,其目的是在爭取整風建黨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