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品孟子23(1 / 2)

引用卷二 梁惠王下·獨夫民賊敢於進犯則取自衛立場

“獨夫民賊”一語,是由“獨夫”和“民賊”兩個詞語組成。“獨夫”一語,出自《孟子·梁惠王下》第八章:

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

孟子對曰:“於傳有之。”

曰:“臣弑其君,可乎?”

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弑其君也。”

“民賊”一語,出自《孟子·告子下》第九章:

孟子曰:“君不鄉道,不誌於仁,而求富之,是富桀也。‘我能為為約與國,戰必克。’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

在《孟子·梁惠王下》篇中,孟子認為破壞仁愛的人叫‘賊’;破壞道義的人叫‘殘’。即謂之‘賊’,又謂之‘殘’的人叫‘一夫’。一夫也就是“獨夫”。孟子明確界定了破壞“仁愛”和“道義”的人,就是獨夫。

在《孟子·告子下》篇中,孟子指出那些不向往道德,無義於仁的,助紂為虐,不惜發動戰爭肆意掠奪土地和財富的臣子,就是殘害百姓的人,就是民賊。

後來,獨夫民賊連用,比喻十分孤立、暴虐無道、禍國殃民的統治者。

從這裏可以看到,孟子認為實行仁義的有道的君主,是君;破壞仁義的無道的君主,不是君,而是獨夫,可以把他流放,也可以把他殺掉。“湯放桀,武王伐紂”這樣的行為,不是弑君,而是誅殺獨夫。在古代君民等級森嚴的情況下,孟子在民貴君輕的思想基礎上,大膽地承認了人民有權殺死暴君。他認為殘害人民的就不是“君”,而是獨夫,是民賊,可以人人得而誅之。這種具有人民性的激進思想,反映了孟子政治思想中比較進步的一麵,是可貴的。

1945年8月13日,毛澤東在《蔣介石在挑動內戰》一文中說:

“無怪中國法西斯頭子獨夫民賊蔣介石,在敵人尚未真正接受投降之前,敢於‘命令’解放區抗日軍隊‘應就原地駐防待命’,束手讓敵人來打。”

同月16日,毛澤東在《評蔣介石發言人談話》一文中又說:

共產黨主張成立聯合政府,就為製止內戰。現在蔣介石拒絕了這個主張,致使內戰有一觸即發之勢。然而,製止蔣介石這一手,是完全有辦法的。堅決迅速努力壯大人民的民主力量,由人民解放軍占大城市和解除敵偽武裝,如有獨夫民賊敢於進犯人民,則取自衛立場,給以堅決的反擊,使內戰挑撥者無所逞其伎。(《毛澤東選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1137頁、1150頁)

1945年8月10日,在剛剛傳來日本政府乞降的消息的時候,為迫使日偽軍迅速投降,我八路軍總部向各解放區抗日部隊發布向日偽軍加緊進攻的命令,要求各解放區武裝部隊向敵偽所占地區和交通要道展開積極進攻。

然而,蔣介石卻慌了手腳,他明白已退縮在西南和西北地區的國民黨主力部隊,是難以很快開到華北、華中和東北由日本占領的各主要城市和交通線受降的。為了搶奪抗戰勝利的果實,8月11日蔣介石發布命令,要求第十八集團軍“應就原地駐防待命”,“不得擅自行動”,不許接受日偽軍投降和收繳敵人槍械。與此同時,他又發布了另一個命令,要求各戰區將士“加緊作戰努力,一切依照既定軍事計劃與命令積極推進,勿稍鬆懈”,企圖壟斷接受日本投降的權利。這兩個命令顯然是相互矛盾的,蔣介石的用意很清楚,就是要把八路軍和新四軍的手腳捆起來,而由國民黨的軍隊去獨吞抗日勝利的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