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詩雜論04(1 / 3)

四傑

繼承北朝係統而立國的唐朝的最初五十年代,本是一個尚質的時期,王楊盧駱都是文章家。“四傑”這徽號,如果不是專為評文而設的,至少它的主要意義是指他們的賦和四六文。談詩而稱四傑,雖是很早的事,究竟隻能算借用。是借用,就難免有“削足適履”和“掛一漏萬”的毛病了。

炯與王勃、盧照鄰、駱賓王以文詩齊名,海內稱為王楊盧駱,亦號為四傑。

——《舊唐書·楊炯傳》

按通常的了解,詩中的四傑是唐詩開創期中負起了時代使命的四位作家:他們都年少而才高,官小而名大,行為都相當浪漫,遭遇尤其悲慘(四人中三人死於非命)—因為行為浪漫,所以受盡了人間的唾罵;因為遭遇悲慘,所以也贏得了不少的同情。依這樣一個概括,簡明,也就是膚廓的了解,“四傑”這徽號是滿可以適用的,但這也就是它的適用性的最大限度。超過了這限度,假如我們還問到:這四人集團中每個單元的個別情形和相互關係,尤其他們在唐詩發展的路線網裏,究竟代表著哪一條,或數條線和這線在網的整個體係中所擔負的任務—假如問到這些方麵,“四傑”這徽號的功用與適合性,馬上就成問題了。因為詩中的四傑,並非一個單純的、統一的宗派,而是一個大宗中包孕著兩個小宗,而兩小宗之間,同點恐怕還不如異點多。因之,在討論問題時,“四傑”這名詞所能給我們的方便,恐怕也不如糾葛多。數字是個很方便的東西,也是個很麻煩的東西。既在某一觀點下湊成了一個數目,就不能由你在另一觀點下隨便拆開它。不能拆開,又不能廢棄它,所以就麻煩了。“四傑”這徽號,我們不能,也不想廢棄,可是我承認是抱著“息事寧人”的苦衷來接受它的。

王楊盧駱當時體,輕薄為文曬未休,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

——杜甫《戲為六絕句(其二)》

王勃高華,楊炯雄厚,照鄰清藻,賓王坦易,子安其最傑乎?調入初唐,時帶六朝錦色。

——陸時雍《詩鏡總論》

四傑無論在人的方麵,或詩的方麵,都天然形成兩組或兩派。先從人的方麵講起。

將四人的姓氏排成“王楊盧駱”這特定的順序,據說寓有品第文章的意義,這是我們熟知的事實。但除這人為的順序外,好像還有一個自然的順序,也常被人采用—那便是序齒的順序:我們疑心張說《裴公神道碑》“在選曹見駱賓王、盧照鄰、王勃、楊炯”和那雲卿《駱瑟集序》“與盧照鄰、王勃、楊炯文詞齊名”,乃至杜詩“縱使盧王操翰墨”等語中的順序,都屬於這一類。嚴格的序齒應該是盧駱王楊,其間盧駱一組,王楊一組,前者比後者平均大了十歲的光景。然則盧駱的順序,在上揭張郗二文裏為什麼都顛倒了呢?郗序是為了行文的方便,不用講。張碑,我想是為了心理的緣故,因為駱與裴(行儉)交情特別深,為裴作碑,自然首先想起駱來。也許駱赴選曹本在先,所以裴也先見到他。果然如此,則先駱後盧,是采用了另一事實作標準。但無論依哪個標準說,要緊的還是在張郗兩文裏,前二人(駱盧)與後二人(王楊)之間的一道鴻溝(即平均十歲左右的差別)依然存在:所以即使張碑完全用的另一事實—赴選的先後作為標準,我們依然可以說,王楊赴選在盧駱之後,也正說明了他們年齡小了許多。實在,盧駱與王楊簡直可算作兩輩子人。據《唐會要》卷八二:“顯慶二年。詔徽太白山人孫思邈入京,盧照鄰、宋令文、孟詵皆執師贄之禮。”令文是宋之問的父親,而之問是楊炯同寮的好友,盧與之問的父親同輩,而楊與之問本人同輩,那麼盧與楊豈不是不能同輩了嗎?明白了這一層,楊炯所謂“愧在盧前,恥居王後”,便有了確解。楊年紀比盧小得多,名字反在盧前,有愧不敢當之感。所以說“愧在盧前”。反之,他與王多分是同年,名字在王後,說“恥居王後”,正是不甘心的意思。

楊盈川文思如懸河注水,酌之不竭,既優於盧,亦不減王。

——張說

盈川近體,雖神俊輸王,而整肅渾雄。究其體裁,實為正始。

——明 胡應麟《詩藪·內編》卷四

比年齡的距離更重要的一點,便是性格的差異:在性格上,四傑也天然形成兩種類型,盧駱一類,王楊一類。誠然,四人都是曆史上著名的“浮躁淺露”不能“致遠”的殷鑒,每人“醜行”的事例,都被謹慎的保存在史乘裏了,這裏也毋庸贅述。但所謂“浮躁淺露”者,也有程度深淺的不同:楊炯,相傳據裴行儉說,比較“沉靜”。其實王勃除擅殺官奴那不幸事件外(殺奴在當時社會上並非一件太不平常的事),也不能算過分的“浮躁”:一個人在短短二十八年的生命裏,已經完成了這樣多方麵的一大堆著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