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精華·禮 器
先王之立禮也,有本,有文。忠信,禮之本也;義理,禮之文也。無本不立,無文不行。禮也者,合於天時,設於地財,順於鬼神,合於人心,理萬物者也。是故天時有生也,地理有宜也,人官有能也,物曲有利也。故天不生,地不養,君子不以為禮,鬼神弗饗也。居山以魚鱉為禮,居澤以鹿豕為禮,君子謂之不知禮。故必舉其定國之數,以為禮之大經。禮之大倫,以地廣狹;禮之薄厚,與年之上下。是故年雖大殺,眾不匡懼,則上之製禮也,節矣。
禮,時為大,順次之,體次之,宜次之,稱次之。堯授舜,舜授禹,湯放桀,武王伐紂,時也。《詩》雲:“匪革其猶,聿追來孝。”天地之祭,宗廟之事,父子之道,君臣之義,倫也。社稷、山川之事,鬼神之祭,體也。喪、祭之用,賓客之交,義也。羔、豚而祭,百官皆足;大牢而祭,不必有餘:此之謂稱也。
先王所製定的禮,既有它的內在根本,又有外在表現形式。忠信為禮的內在根本,義理是禮的外在表現形式。沒有內在根本,禮就無法成立;沒有外在表現形式,禮就不能實施。禮,應該上順應天時,下合乎地利,與鬼神相順遂,是與人心相契合,管理萬物的一種東西。因而萬物可以順應天時而滋長,可以順應地理而孕育形式多樣的物產,可以順應人的本能而展示出獨特的功能,因此萬物適宜而且又各具功用。因而,凡是非順應天時而生的,非順應地利而孕育的,君子就不會使用它作為祭品,鬼神不願意享用。居住在山林的人卻用水裏出產的魚鱉作為禮品,生活在水邊的人卻用山中出產的鹿和豬來作為禮品,君子都認為這是不懂得禮的表現。所以禮一定要按照立國的情形來確定,將它作為禮的基本原則。禮的大體,要按照國土的大小來確定;禮的厚薄,要按照年成的好壞來確定。由於有了這樣的原則,所以就算遇到重災的年份,人們也不會擔心畏懼,因為他們知道君主在製定禮的時候已經想到這些,會有分寸的。
禮,最重要的是順應天時,其次是合乎倫理,再次是對不同的對象區別對待,再次是行為要合乎規範,最後一切都與身份相稱。堯傳位於舜,舜傳位於禹,商湯放逐夏桀,周武王攻討商紂,都是順天應命、順應天時的表現。《詩經》中說:“並非急切地想要踐行自己的治國理念,而是追思先祖的勳業來彰顯自己的孝心。”對天地神明的祭祀,對祖宗先人的祭祀,父父子子的道理,君君臣臣的大義,都是合乎倫理的。至於對社稷、山川以及諸多鬼神的祭祀,由於祭祀對象不同,祭祀時的禮數也有所區別,這是祭祀的主體。喪葬和祭祀會有一定的花費,往來的賓客對喪家也應當有所饋贈,這是行為規範。用一羊一豬作為祭品進行祭祀,文武百官都能夠受到恩惠;天子、諸侯祭祀用太牢作為祭品,也不一定有剩餘:這就是與身份相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