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滿月這才注意看這個女人,穿著打扮很漂亮,畫了美美的妝,腳上還穿著一雙恨天高的高跟鞋。
這……穿高跟鞋搶劫的,聞所未聞。
女人手被反扭著,沒有喊痛或是掙紮,還很興奮地說著:“就是你們!我沒有認錯!就是你們,你們不記得我了嗎?搶劫啊,搶劫啊你們不記得了嗎?”
周圍的人好奇地看過來,這是不是神經病啊,搶劫被抓住了還自己喊著口號。
林滿月都無語了,難怪會穿著高跟鞋搶劫,原來是個腦子不好使的。
你搶就搶吧,還要那麼高調的喊著口號,很光榮嗎?
“是我啊!”女人把包包扔在地上,手指指著鼻尖,“我啊,不記得了嗎?搶劫啊搶劫!你再看看,搶劫啊!”
眾人:“……”
這人精神有問題吧,一直強調自己搶劫。
商場的保安聞訊趕來,女人喊了什麼他們都聽到了,要讓阿禾把人交給他們。
搶劫未遂,也是一種犯罪。
女人被轉手,就不像是被阿禾扭著那樣不動了,掙紮著叫保安放開。
搶劫還那麼衝的,頭一次見!
保安們押著女人就要走,林滿月叫住,“等一下!”
保安們全部回頭看著她。
林滿月走到女人麵前,看了又看,不確定地問:“你是,被搶劫的那個?”
想起來了,是那天和盛韓軒看電影出來發生的搶劫事件。當時情況比較緊急,在阿禾把那個搶劫犯追到之後,林滿月他們就盡早離開了,沒有過多的去看被搶劫的女人具體的長相。
剛剛林滿月仔細看了好一會兒,似乎跟那晚上打電話中的被搶者是同一個人。
“對對對,就是我那就是我!”女人忙不迭的點頭。
好吧,這不是嘴上說說的誤會,是個實打實的誤會。
林滿月跟保安解釋了,保安再三詢問了之後才放開女人,周圍的人也都退散了。
“我找你們找了好久,你們就在人海中消失了,無影無蹤。”女人拉著林滿月,興奮地說,“後來去那家商場問了,當時基本上都是路人,沒有人記得你們。我做節目的時候,私心在結尾的時候提到了要找你們,隻希望你們聽到我的節目之後,能跟我取得聯係,一直都沒有。”
抓著訴說衷腸,但還是被阿禾給推開了。
不管對方是誰,都不要太靠近,沒給個過肩摔,是因為夫人沒有表現出不喜歡。
被推開,女人沒有反感,還反過來誇獎阿禾:“再用力點我的手可能就要斷了,你的力氣真大!”
首飾店門口,堵著也不好,邊走邊說,林滿月已經知道了這個人叫任佳期,是電台的主持人。
路過一家藥店時,任佳期跟她們兩人說:“你們在外麵等我一下,手扭傷了我進去買些藥膏,不要走啊,我馬上就出來,馬上的。”
林滿月:“……”
阿禾:“……”
任佳期買好了藥膏貼到手臂和手腕上了,才從藥店出來。
兩人還沒走呢,任佳期又熱情的打開了話匣子。
“那麼多人在,也隻有你們幫忙追了。後來到了派出所,警察從劫匪身上搜出了兩把刀,要是我自己追的話,肯定會挨刀的。”
林滿月笑笑,“我沒追,是阿禾追的。”
“你是沒追,但是你提醒了我啊。”任佳期一頓,“對了,我記得當時你身邊站著一個男人,那是你叔叔嗎?”
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