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姿在知道盛啟泰簽了離婚協議,一周後兩人就去民政局辦理離婚,她躲在房間裏哭了很久。
離婚是她自己提的,傷心的也是她自己。
雖然最近一直心情都不是很好,有時候想起夫妻生活之間的背叛,宋姿也會哭。
但也沒像今天,臉埋在被子裏一直哭,導致眼睛給哭腫了。
不是一般地腫,是非常腫。
不想讓老太太和滿月擔心,宋姿就戴著墨鏡出了房間。
盛家白天夜裏都是亮堂堂的,也不是會刺眼的燈光,用不到墨鏡的份上。
宋姿這樣出來,一下就吸引了林滿月和老太太的注意。
“我我我我我、眼睛有點疼。”
心虛的宋姿越解釋,越露餡。
因為她的聲音,是哭後的嘶啞。
老太太心裏不舒服,宋姿是囉嗦了點,不代表她不喜歡宋姿。
離婚協議已簽,隻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以後就不再是她的兒媳婦了。
造了什麼孽啊!
老太太叫保姆把泰迪牽出來,心情不好的她要去遛狗。
林滿月也沒有拆穿宋姿的隱瞞,帶著盛寶貝出門了。
幾十年的感情,活在蜜罐子裏,如今現在離婚馬上就要辦成,一般人都做不到不被影響,何況是宋姿呢。
她的威逼利誘,還沒派上用場,大佬就讓盛啟泰簽了協議,牛掰啊!
好奇,就打電話問:“盛啟泰不會反悔的吧?”
“不會。”
他的回答,還夾雜著紙張翻動的聲音。
應該是,在忙吧。
“盛啟泰怎麼就答應簽了?你用得什麼辦法?”
“擺在他麵前,他就簽了。”
“這麼簡單?”
“嗯。”
林滿月不信!
盛啟泰那樣的人,畸形的愛。
外麵亂玩女人,對宋姿還是有維護的。
不瞎啊,從趕盛莉華母女兩離開盛家,就看得出來盛啟泰對宋姿的維護。
這種愛,真不是常人能夠理解的。
愛一個人,不能對她全心全意,在外麵玩的女人可以繞本城半圈,還是一副專情的樣子……
林滿月追著問:“真的?”
盛韓軒再次“嗯”了一聲。
那就是,問不出來大佬用什麼方法讓盛啟泰簽字了。
想像一下,大佬提著一米長的大刀……不行,那麼長的刀是過不了醫院保安那一關的。
槍麼?
放在口袋裏,隻要不掏出來,就不會被阻攔。
大佬拿著槍,對著盛啟泰的頭,無所謂地問:簽字和爆頭,你自己選。
然後,盛啟泰就選擇了簽字。
自我想像中的林滿月,發出一聲“嘿嘿”的傻笑。
“笑什麼?”電話那頭的盛韓軒問。
林滿月搖完頭後,才發覺大佬是看不見的。
“你忙吧,我先不說了。”
“不要亂跑。”
“知道啦,總得出來走走轉轉,還有阿禾在呢。”
開車的阿禾,被提到名字,握著方向盤的手緊了緊。
雙眼不止看前麵的路況,車身後還有左右有沒有可疑的車輛,都在用她那雙炯炯有神的眼睛在觀察。
車上時還好,下車去商場的進口超市,林滿月看到阿禾在檢查她身上的武器裝備,甩棍以及匕首等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