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後,林滿月在得到盛大佬、外婆以及宋姿的共同允許下,才開口說話。
聲音還沒回到之前的程度,她深刻感覺到自己越來越嬌氣了,休養了兩天喉嚨還是有點小疼。
換做以前,她都東奔西跑的了。
人在好的環境下待久了,會被養懶的。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這話說得真的很對!
這天,林滿月被盛韓軒電話叫到公司,他要她一起去一個地方。
具體地址沒說,車在路上行駛沒停。
嗯,林滿月猜到了,曾經欺負過的那群混混,又有一個找到了。
車開去了商場,林滿月跟盛韓軒在商場外下來的。
人很多。
這座繁華的城市,商業帶動,購買能力提高了。
十個人中,有七八個都提著購買的東西,與同伴們有說有笑地走著。
笑容是滿足的,運動店打折買到了向往的球鞋、女裝店買到的新款,可以在辦公室第一個穿了。
平凡中的不平凡,平靜又美好。
商場保安們,也在他們的崗位上,盡職盡責。
守崗亭的守著,巡邏的巡邏,守衛著商場的和諧購買環境。
但是,盛大佬帶她到這裏來,購物的嗎?
衣帽間那些東西,今年是不用買了。
還是出現的頻繁的保安們,是曾經欺負過她的混混,從良了?
停好車了的阿禾,快步走過來。
左右望了望,不確定地說:“應該快來了。”
誰啊?林滿月想問沒有問出口。
當然是曾經的混混。
“那邊。”阿禾手指著一處。
林滿月跟盛韓軒一起看過去,有一個一個坐在滑輪板上的殘疾人,趴在板上在唱歌。
隔得遠,聽不見唱了什麼,這種乞討太常見了。
“他是?”林滿月不確定地問。
沒有大仇得報的痛快感,說不出來是什麼滋味。
就算不善良,也不會在這種人身上去找優越感。
盛韓軒說了一個字:“是。”
好吧,那就真是了。
別人會弄錯,他不會弄錯。
出門一趟,目標人物一定是準確的。
那麼,那個唱歌男人的腿,是怎麼殘的呢?
當年那群混混,每一個都是健康的,真身體出現殘疾也不會去欺負她了。
“碰瓷。”
“啊?”
盛韓軒看了一眼遠處在慢慢往這邊滑來的物體,“兩年前碰瓷被撞斷了腿,肇事司機至今沒有找到。”
林滿月:“……”
不想奚落,但這是活該啊。
那群遊手好閑的人,毒販子、小偷、還有碰瓷,社會上肮髒的事情他們都快占全了。
其實,林滿月有暗暗猜,那人的腿會不會是大佬給弄的。
猜啊,沒有說出來啊。
兩年前,那必定不是大佬所為了。
唉,大佬真不是那麼殘暴,她該自省一下,不能再把大佬想那麼“壞”。
滑輪車越來越近,大概能聽到歌詞的唱了什麼。
“啊隻要人人都獻出,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林滿月無語了,要不是先去碰瓷作惡,腿能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