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滄海,1920年8月出生於廣東花縣,我是一個被拐賣的孩子,從六歲的時候開始,我就不停的被賣掉,我最後一次是被賣到廣西的百色。
我對六歲以前的記憶十分的模糊,隻是依稀的記得母親是個小腳的女人,我還有個大我兩歲的哥哥,在我家的旁邊有個很大的祠堂,其它的就一概都記不起來了。
1928年的夏天,我被賣給了廣西百色的一個中等人家做兒子,那時候,他們已經生了八個女兒,再也沒有力氣生孩子了,於是他們決定花四十個大洋從人販子手中買了我,也是從那時候起,我就開始享福了,我雖然沒有機會知道做皇帝是怎樣的感受,但是我卻實實在在的吃奶吃到17歲,我剛進門的時候,我養父母家的大姐剛剛生產,她對我是最好的,因為奶水很足,她除了喂奶給自己的孩子,她還給我喂奶,雖然那時候我已經八歲了,但是在他們看來我還隻是個孩子,然而我自己知道,在我被不停販賣的兩年時間裏,我已經迅速成長起來,成為一個心智超常生長的小大人。
在我被販賣的兩年中,我已參透生死、看淡人間冷暖,那些和我一起被拐賣的許多小夥伴中有的被人為致殘,生不如死靠博取同情沿街乞討為他們斂財,有的在販運途中病死、餓死,我是幸存下來的為數不多的幾個孩子之一,那些人販子都說我是個百年難得一遇的人才,是特例中的特例,這不僅僅因為我吃得很少、睡得很少,還因為我從來不吵鬧,我比那些孩子更懂事、更乖巧,即便是所有人都閑下來的時候,我也會目不轉睛的觀察那些人販子的一舉一動,揣測他們在想些什麼,了解他們的習慣和愛好,在掌握了他們的規律以後,我每次都會先他們一步想到他們要做的事情,不僅僅是端茶倒水、點煙上火,甚至端屎端尿洗衣服,作為孩子的我都搶著去做,雖然我端盆子的時候看起來胳膊都要被水盆壓斷了,但是我仍然很勤快,因為我要讓所有的人販子知道,我是個有用的孩子,否則我就會被摳掉眼珠子或者被打斷兩條腿,上街去幫他們討錢。那時候每個人販子都很喜歡我,所以他們不停的以高價轉賣我,然後再想辦法把我偷走,他們說舍不得我走,因為我孝順,他們每個人都管我叫兒子,而我管他們叫爺爺,每次他們都一本正經的糾正我,然而我還是執著的滿臉堆笑的喊他們爺爺,中國人都喜歡貪大輩,一聲聲爺爺喊得他們心花怒放,而我知道,如果有一天我長大了,要是再遇到這幫人販子,我就把他們眼珠子摳出來賽到他們鼻子眼兒裏,再把他們的舌頭割下來縫到眼皮上,然後再扔進糞坑泡到他們爛死為止。
我之所以說那是我最後一次被拐賣,是因為我已經不想走了,我沒有按照事前約定的配合前來接應我的人販子逃走,而且還用甜言蜜語說服了那些人販子放心離去,兩年的友誼,讓那些鐵石心腸的人販子也對我有了絲絲感情,那幫人販子覺得如果我有個歸宿的話是相當不錯的,因此他們也算良心發現,在拿了四十塊銀元以後離開了這裏,又去別的地方販賣小孩子了,而我之所以不想走是因為行李的這家人,他們對我太好了,
我剛一進門就有兩個慈愛的父母,這對我而言是最渴望的,其次,一進門我就有八個姐姐,我也覺得十分親切和幸福,我養父母家裏的大姐雖然已經結婚生子,但是由於她的丈夫在李宗仁的桂係當兵極少回家,因此我的大姐為了方便照顧我們就一直住在娘家,而我則可以名正言順的享受喝奶的待遇。
因為有奶喝,所以我的身體長得很快,再加上江湖上漂泊的兩年,讓我的身體也發育得異於常人,從小我的忍耐力、反應速度、爆發力都極強,我可以和驢子比腿速,和牛比蠻勁,和貓比上樹,吃一餐飯可以一個星期不再進食。我知道這些本領一定都能派的上用場,我在壞人堆裏的兩年時間,讓我不再相信任何人。
八歲以後,我的人生時光變得幸福起來,因為這家人對我相當的好,我吃的食物、穿的衣服都是最好的,而且他們還花錢請人給我起了現在的這個名字——李滄海,少年時我讀的是私塾,再後來我們全家搬到南寧,我開始讀小學和初師,我是個聰明好學的孩子,並且我的記憶力也很好,我至今記得,那時候的我,喜歡背誦古代詩文、閱覽章回小說,愛看廟會上演的桂劇,初師畢業以後,父親問我還讀不讀書,我想這個世界上也許最快樂的事情就是讀書吧!於是我選擇繼續讀書,父親將我送到省立桂林三中(今桂林中學)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