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他不見我(1 / 3)

他不見我

等到了;列車,我和湯麥妍挑了一個靠近窗戶的位置坐下,湯麥妍習慣性的用耳麥塞住自己的耳朵,一如既往的橫著自己喜歡的小曲,而我顯得無聊,拿出了手機。

以前的我是一個小孩子,不懂愛,當愛情降臨的時候,我是一個小孩,當愛情離開的時候,我長大了。

上到初中的我,總幻想著自己有一天嫁給夏淩歌,讓夏淩歌背著我在沙灘上肆無忌憚的狂跑,風灌進我的裙子,給我的心髒降降溫,讓風肆意的吹起我的長發,那副畫卷應該很美妙,我常常在教室裏幻想著,而夏淩歌永遠不會知道。

你是我心裏一首永遠唱不完的歌,你也是我一生寫不完的故事。

選擇離開靜川也是為了忘記你,哪怕你殘忍的用一種身份出現在我的事視野裏,我假象那是你愛我的另一種表達。

以前的我喜歡背著畫板在一片蒼綠的草地上繪畫著你的輪廓,如今的我,已經沒有了心思,因為你不肯承認,現在的許簡兮就是你。

手機震動了,我熟練的拿起手機,看到澤仲子發來的短信:“我在新亞咖啡店等你,你一定要來哦!”

此刻我去的方向正是澤仲子所說的地方,我的心裏完全是迷局,根本不清楚他們兩個到底在搗什麼鬼。

沿途的風景已經消散的差不多了,季節的風隨著悸動飄散了遠方,公路旁邊的小女孩不停地朝著媽媽喊:“媽媽,等等我,不要丟下我。”

我的心又一次被悸動,在我生病的每一次,媽媽的額頭總會皺的不像樣子,像農民伯伯割稻穀過後的地,就算她用多價格昂貴的護膚品還是無濟於事,如果我不生病,媽媽是不是就不會擔心了,如果我不早戀惹她傷心的話,她是不是就不會哭了。

湯麥妍睡著了,而我一直睜開眼睛,生怕窗外的風景被我遺漏掉,以前討厭坐在車上觀摩車外的風景,而現在覺得坐在靠近玻璃的地方都會是一種享受。

走過了好多個站,我們到了,我輕輕的搖晃了一下湯麥妍的肩膀,湯麥妍睜開了自己睡眼惺忪的眼,看著我說:“到了麼?”

她像一個病西施,很美,尤其是這樣的風景下,她顯得很誘人。

如果我是一個男孩子,也會毫不忌諱的愛上她的樣子。

每一場毀滅性的遇見都會是一場預謀已久的假麵舞會,即使我們沒有撕心離肺愛過,至少我們還是刻骨銘心的活過。

車子走了,隻剩下我和湯麥妍兩個人,在 馬路上找尋著自己到底該出發的地方。

他穿著一件深藍色的外套,頭發也剪掉了,以前的劉海變成了現在幹淨利落的寸頭,皮膚很有誘惑力,他在眉宇間透出一絲倔強,耳邊很眨眼的三個耳洞很誇張的突兀在我和湯麥妍的視野裏。

自從上次的事情之後,他見到我不像一個外人,而像是一個久違的老朋友,澤仲子很隨意的拍拍我的肩膀,用關心的口吻對我說:“你身體怎麼樣了?”

被他這麼關心,我倒覺得不好意思起來,吞吞吐吐的說:“好多了,你呢?”

他還是喜歡笑,在我的身邊轉了一個圈,然後慢慢的停下來,嘴裏不停的嚼著口香糖,這次唯一不同的是,他竟然去掉了脖子間的掛墜,我隻好把好奇心放在心底,不敢繼續詢問他,但是想到那天他誓死保護我的樣子,我就感到很感動。

“哦,這位是?”澤仲子打量著站在我身邊的湯麥妍,她的臉變得粉紅粉紅的,如果不是天氣的原因,我猜想她肯定是遇到澤仲子害羞了,不然她那張臉怎麼會紅。

“我叫澤仲子,你好!認識你很開心。”澤仲子很隨意的把自己的手伸出來。

湯麥妍咬了咬嘴唇,很尷尬的糾結了一會,伸出了自己的手,我看到他們的手握在一起的時候,突然記起了澤仲子握著迪迪的手,對她說:“不要再冒險賣貨了,如果你沒錢了,請告訴我。”

這是我偷偷聽到的,雖然他們兩個人全然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