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條件與規矩(四更)(2 / 2)

比如修路,出錢出力,等為村長發展事物。

三,其次不得傷害東臨村村民,做出傷害東臨村利益的事情。

比如不得打架鬥毆,不得出賣村中秘密。

四,在村中村長的話高於一切,冒犯村長,有權逐出東臨村。

比如,對村長態度言語上的不敬。

五,一二條通過之後,落戶東臨村者,需要每年交納東臨村建設費一百兩。其中外來戶與村長通婚,誕下子嗣後,不在收取東臨村建設費用。

六,因村中少有外來戶,條件不全,遇事會再添加,彼時定居者不得有任何意義。

七,以上條件皆出自東臨村,最終解釋權歸東臨村所有。

馮容提筆將條件,或說是規矩一一寫下來。

關於最後一條,這是聽小村長說的,如今用來正正好。

“富貴。”

馮容在曬穀場旁邊的棚戶下,寫下這些規矩之後,將東西交給村裏性子比較滑,笑嗬嗬從來都不生氣,嘴巴也會說的謝富貴道:“你把這個送到華日酒樓,交給那要來咱們村落戶的人,告訴他們,同意就給他們花宅基地,讓他們落戶定居東臨村,不同意,咱們村規矩就是如此。若問這村規哪裏來的?就是小村長定的。”

謝富貴聽著,連連點頭。

馮容可說了,這幾個人可是別有目的人傻錢多的家夥。

隻要按照他說的做,到時候村民們,少不得還有一筆意外之財。

另外,不管是意外之財,還是那東臨村建設費用,有了拿錢,不用其他三個村子湊錢,他們東臨村一個村就能蓋起私塾,負擔起夫子們的費用。

“代村長放心,這件事情交給我。”謝富貴將之上的七條看了一遍,然後用心背下,折疊好放到胸口,道:“代村長,我去了。”

馮容這才看向了村裏的其他人道:“散了吧!”

村民們三三兩兩散去,都小聲的議論著這件事情。

因著這件事情,東臨村的村民,有了一種前所未有的凝聚力,意識到他們是一個村子的人,平日了可以互相計較一下,但是外人來了,就得團結起來一致對外。

等人都走了,便隻剩下了原先的老村長謝有根。

謝有根看著馮容,忍不住蹙眉問道:“馮容,這樣好嗎?”

“有根爺爺,這些人是衝著小村長來的,咱們村是因著小村長才有的今日,有道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你覺得咱們村,不自己團結一點,好嗎?”馮容看著心善的謝有根,輕輕歎息著說道。

他們心善,不代表著就別人善。

謝家人憨厚老實,謝茯苓縱然真的能力不凡,可願意留在東臨村的人,又豈會真的是那種招惹是非麻煩的人?

不是。

可謝家什麼下場?

“有根爺爺,還得被鎖起來的謝家小院裏麵是什麼畫麵嗎?”馮容詢問道。

謝有根回憶了一下,麵上一陣驚悚。

“有根爺爺,我在問你,謝家那般的情況,官府有什麼態度,太子有什麼態度?”馮容在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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