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審判結果,錦禹斷絕關係(31)(1 / 3)

“是我殺了她。”狠厲又殺氣騰騰地說,“現在怎麼辦呢?被你看到了。”

宋律師話鋒一轉:“然後,死者薑民昌向我當事人逼近,”他提了提嗓音,“試圖殺人滅口,一不做二不休!”

確實,從視頻裏死者薑民昌有明顯的滅口舉動。

宋律師繼續:“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我當事人推了死者薑民昌一把,並撿起了地上的刀,刺入死者的腹部,致使昏死,”他頓了頓,高聲總結,“而這屬於正當防衛,若是我的當事人不保護自己,那麼當時死的就有可能是我的當事人。”

法官與陪審團點頭,神色讚同。

宋律師繼續陳詞:“根據證人薑錦禹的證詞可以推斷,當時死者薑民昌並沒有失去意識,地上的出血量也不多,而且法醫的屍檢報告顯示,死者薑民昌的致命傷是顱骨凹陷性骨折,並非我當事人正當防衛的這一刀。”

法官點頭,問:“公訴方檢察官,有沒有異議?”

林檢察官搖頭,不反對二號被告薑九笙的律師陳詞。

宋律師繼續:“法官大人,請傳召我方證人陳傑。”

書記員傳了陳傑上庭,陳傑坐在證人席上,穿一身囚服,理了平頭,看上去很精神。

宋律師問:“陳傑,請問你和這個案子有什麼關係?”

陳傑回答:“我是這個案子八年前一審的嫌疑犯,已服刑了八年,也是這個案子的目擊證人。”

“能具體說一下當年你所看到的嗎?”

陳傑抬頭,看著法官說:“我當時在溫家行竊完,從後花園離開,看到花房裏有人在哭,就走過去看,見一個女孩蹲在地上,男孩拿著刀,擦幹淨後男孩才帶女孩離開。”

宋律師待他說完,又問:“證人,請問你還認得那個女孩嗎?她在不在庭上?”

陳傑環顧了一圈,指向薑九笙,說:“是被告薑九笙。”

“確定嗎?”

“確定。”陳傑補充,“因為當時印象深刻,所以記得很清楚。”

宋律師又接著問:“再請問證人,當時我的當事人和她的同伴在花房裏待了多久,你親眼看到他們離開了嗎?”

陳傑回憶了片刻,語氣肯定地說:“我站在外麵看了不到三分鍾,親眼看到他們離開花房,然後我才走了。”

“好的,謝謝證人的證詞。”宋律師問完,麵向法官,“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根據證人陳傑的證詞,當時我的當事人在正當防衛之後,她的同伴就找過來了,當年的兩個孩子都未滿十八歲,心智並未足夠成熟與理智,尤其是我的當事人,在失去了母親的同時,父親竟還想殺人滅口的情況下,不得已正當防衛刺了自己的養父,也就是死者薑民昌,可想而知我的當事人當時有多驚慌,所以才會選擇逃避,無可厚非地擦去了刀上的指紋,並且立馬離開現場。”

宋律師拿了一份資料給書記員呈堂,並遞給法官。

“另外,這是一份我的當事人八年來的心理治療記錄。”宋律師語氣一轉,痛心又悲切,“我的當事人當年目睹了母親被人殺害,又刺傷了自己的養父,精神一度崩潰,患了嚴重的抑鬱症,並且有自殺傾向,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接受了催眠治療。”他提了提聲音,強調,“也就是因為這個原因,我的當事人八年來沒有站出來澄清,因為我的當事人在催眠治療之後,根本不記得當年的命案了。”

到這裏,宋律師道:“我的陳詞結束了。”

法官問公訴方檢察官:“公訴方還有什麼問題嗎?”

林檢察官搖頭:“沒有問題。”

法官又問:“一號被告律師呢?”

孔曹華站起來,做最後的結案陳詞:“我的當事人溫詩好承認過失殺害繼父薑民昌。”

結案陳詞一出來,法庭上便靜了。

薑九笙抬頭,看著坐在對麵的溫詩好,她垂著眸,在拭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