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諸王請辭(2 / 3)

從理論上來說,西晉諸王所掌握的權力應該很大,因為要想宗室諸王具備藩衛中央的實力,就必須給他們以實權。

然而,理論畢竟隻是理論,事實又是另外一回事。

因為一項政治製度的建立或者一項政策的調整,必然要受到其所處時代條件的限製。

什麼叫時代條件的限製?

簡單地打個比方,就是你不能要求魏晉南北朝時代的人們開寶馬、坐奔馳,因為那個時代的交通工具隻有馬車和牛車。那麼,西晉封國諸王的權力,要受到哪些時代條件的限製呢?

這個時代條件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麵:

第一個是,從秦漢以來確立並得到鞏固的專製主義中央集權製度,更適合於當時的經濟基礎,這個製度在西晉的時候比較完善,不可能發生逆轉,作為隸屬於皇權的王侯封國,它所擁有的權力,必然要受製於專製皇權。

第二個是,從東漢末年以來的長期戰亂,嚴重地破壞了當時的社會經濟,西晉雖然再次實現了全國的統一,但受到重創的社會經濟卻不是一時之間就能夠恢複的。

最直接可以看到的就是人口。

晉朝最繁榮的當屬太康年間,但是,太康元年的全國人口總共才隻有1616萬,和西漢末年2900多萬相比,差距甚遠。

如此一來,王國的規模和條件也必然要受到它的製約。

而且,根據規定,就是諸王所食之戶,大部分的賦稅收入也要歸中央財政,諸王最後能到手的部分,大概是其中的三分之一。

以中山王司馬睦為例,他的封國雖然一共有民戶32000,但他卻隻能向其中的5200戶收取賦稅,就是這5200戶的賦稅收入,其中三分之二還要上交給西晉中央政府,他自己隻能得到三分之一,也就是說,司馬睦的實際賦稅收入隻有1400戶。

燕王與北海王雖然有兩萬戶,但最後稅收也隻有一千戶而已。

更不用說是司馬蕤食邑根本沒有兩萬戶,真正的食邑,其實數百戶而已。

由此可見,諸王的財政權實際上很小,封國財政權的主體,仍然控製在中央政府的手中。

其次,在王國官吏的任用上,諸王在事實上也受到中央的限製。

西晉初年曾經允許諸王“自選其文武官”。但事實上,這種“自選”始終要受到中央的嚴格監督,更不可能隨心所欲。

梁王司馬肜曾自選張蕃為王國的中大夫,但張蕃這人品行不好,又犯過法,結果司馬肜就因為選人不當,被“有司”參奏了一本。作為懲罰,他被削奪了一個縣的封地。

有鑒於此,那些稍微膽小的諸王,也就不敢或不願自選官吏了。

齊獻王司馬攸的王國曾缺少一位長史,但是他卻拒絕自選,還專門下了一道命令,說:“選官用人,這是中央政府的事情,王國本來就不應該插手此事。”

琅邪王司馬伷在被封為東莞郡王的時候,也曾極力推辭自選官吏的特權,希望由中央政府為自己的封國配備官吏。

隨著這種情況的日益增多,諸王官屬的任命權大概不久之後,就全部交還給了中央政府。

王國的軍隊全部由中央政府配備,也就是說王國軍隊的指揮權,實際上仍掌握在中央政府的手中,諸王無權隨意調動或指揮封國的軍隊。

由以上三點可知,西晉諸王無論財權、政權、軍權,都要受到西晉王朝的嚴格限製和控製,因此,諸王封國不過隻是專製主義中央集權製度下的一種特殊地方機構。

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西晉諸王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都渴望留在京師洛陽,而不願意到封國就任。

實在迫不得已就任封國,在離開京城之際,“皆戀京師,涕泣而去”,這就是說,很多人是抹著眼淚到封國上任的。

燕王還算好的,因為他背靠燕國,手上是有強兵的。

有兵就有權。

但是東萊王與北海王手下就沒有強兵了。

西晉的宗王製度確實是可以約束大多數王侯。

但也有幾個是約束不了的。

譬如死去的齊王司馬冏。

他在許昌增兵,與世家勾結,朝廷就算是知道了,也不敢說什麼。

一方麵是因為齊王的身份,另外一方麵,則是因為齊王的實力。

另外一個例子,自然就是河間王司馬顒了。

司馬顒坐擁關中之地,長安沃野千裏,但多是異族人,動蕩無比,且又有齊萬年兵禍在前,增兵自然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但是破壞規製增兵,也意味著河間王有這些軍隊的控製權。

換做是對國家掌控強的皇帝,可能已經要換司馬顒的封地了。

但是司馬遹知道他現在換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