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糜爛(1 / 2)

奪得成都,殺了李雄之後,在手底下的士卒將成都搶得差不多的時候,張弘當即讓手下士卒將李雄的頭顱送到涪城去了。

傳首至劍門關的賊軍。

果然...

敵軍在知曉成都被破,李雄已死的情況下也不再進攻涪城了。

至於投降?

隻有傻子才會投降,他們竄入山林,依托劍門關,已然是成為了山間流寇。

而從送信的傳令兵中得知成都被洗劫一空,王敦現在的心情就可想而知了。

“這個張弘,之前還與我承諾過的,攻下成都之後不會掠城的,但是他如今這樣做了,分明是不將我這個都督各州軍事的主官放在眼裏,更沒有把陛下放在眼裏,我必然要在陛下麵前彈劾他!”

彈劾張弘,是必須要做的事情。

這與王敦的性情有關。

可以這麼說,益州百姓遭受官兵劫掠,使得益州人心喪盡,他作為晉國臣子,這如何看得下去?

與他少年時立下的誌向相悖。

另外一方麵,他王敦從來沒有忘記他來益州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功勞!

張弘為主帥,他攻下了益州,這功勞的大頭,肯定就是他張弘的了,但若是張弘在攻下益州之後犯了大罪,那麼這得到首功的人是誰?

豈不就是他王敦了。

是故...

不管是於公於私,他王敦都要狠狠的彈劾張弘。

最好是讓張弘翻不了身,下半輩子在交趾之地過活。

想到此處,王敦冷哼一聲,吩咐手下部將。

“既然張弘已經拿下成都,那我們也沒有必要在涪城守下去了,即可開拔,回白馬城。”

“都督,隻是...我們不應當先去成都嗎?”

這些部將也想要劫掠成都,自然是不甘心跟著王敦回白馬城的。

他們這一萬人,跟著王敦什麼都沒撈到,比張弘手底下的那一萬人不如太多了。

“去成都作甚?一座雄城被劫掠如斯,有什麼好看的?”

現在去成都?

他這個要舉報張弘的人到時候還回不回得來?

雖然說這軍中他琅琊王氏也有不少爪牙,但是這些人手豈是軍中主帥的對手?

張弘如果是想要害他,根本不需要自己動手,直接讓他出兵去攻打城池,帶入陷阱之中,讓敵軍將他消滅就好了。

去成都,對於現在的王敦來說,無異於是調入虎穴了。

他肯定不會去成都的。

“你們想要去成都劫掠?”

王敦的一番話,讓手下部將將頭顱低了下去。

“都督,大家都劫掠了,我們去劫掠,也不無不可。”

法不責眾。

這是眾所皆知的道理。

“你這個想法便錯了,益州發生的事情,陛下恐怕早已經知道了,那些劫掠的士卒或許無事,但是你為將校,豈能無事?別被眼前的利益蒙蔽了,你劫掠了成都,或許可以獲得一些資財,但日後的前途便斷了,你今日不劫掠,日後我琅琊王氏隻要稍微幫扶,你在軍中的職位升遷,豈非是暢通無阻?”

到現在,王敦也不得不拉出他琅琊王氏的身份,來拉攏這個部將了。

實在不是他想拉攏,而是他不得不拉攏。